进口车是否应与国产车受同等使用年限限制?昨日,针对政协委员放宽机动车强制报废年限建议的提案,省经信委答复,国家有关部委正在制定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载货车15年强制报废合理
省政协委员岑润洪认为,国家规定机动车的强制报废年限中,将“重、中、轻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半挂车、全挂车”定为15年强制报废,而不根据机动车的实际性能状况和用途区分判定报废,实行一刀切是不合理的。
答复表示,这一政策已综合考虑了车辆本身的质量、使用用途、日常保养和各地的道路路面建设状况等实际情况。
进口车与国产车同样标准
岑润洪认为,在使用条件不变的环境下,进口机动车质量、性能、环保、节能等方面都比国产同级车强,因此其使用寿命一般比国产车更长。对进口车,需按其安全技术状况和各种综合实际情况作判定延期使用年限,不应与国产车受同等使用年限的限制。
答复则表示,所有车辆都应当按照国家统一标准一视同仁,不可简单地认为进口车比国产车质量更好而放宽对其监管,对进口车和国产车制定不同的报废年限标准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