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老陈看中一款小排量的节能轿车,来到一家4S店询问价格是否有优惠。销售人员答,优惠3000元。
老陈问,这款车列入了享受国家节能车型补贴3000元政策的目录,购车时是否车价再减3000元。销售人员又答,这3000元优惠就是节能补贴的钱。
老陈困惑了。记得两个月前,这款车就对外宣称优惠3000元,现在,这款车被列入刚刚公布的财政补贴节能车型目录后,汽车销售商没有在原先优惠基础上,把节能补贴3000元也给消费者,而是把补贴当成优惠,使消费者受益的还是原先的3000元。
据了解,今年6月、8月,国家三部委相继联合公告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1.6升及以下乘用车)节能汽车第一批和第二批推广目录,按照要求, 中央财政将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给予每辆3000元的补贴,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消费者。其实,自打两批目录公告以来,本市车市就一直存在两种现象。
大部分汽车品牌,特别是长安汽车、奇瑞汽车等国产自主品牌,纷纷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落实财政补贴3000元的政策,借着节能补贴的政策争相降价促销。实际操作中,这些经销商大多不改变企业原有的优惠幅度,当消费者购车时直接在指导车价上再减3000元,让消费者“真金白银”的享受到国家的惠民补贴政策。
而有一小部分热销的汽车品牌则玩起猫腻。记者了解到,在某些汽车品牌经销店,消费者如果不主动提补贴一事,销售人员一般也不会提醒消费者有这回事。他们或是拿补贴替代原先的优惠,偷梁换柱,确保经销商的利润不减。或是一边在车价上减去3000元把补贴给消费者,一边又利用消费者着急买车的心理,将原来的加价或加装具提车标准进一步提高,稀释、吞没了国家节能补贴政策。
节能汽车补贴政策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重大措施,对构建低碳、生态、节能的社会生活环境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媒体有关节能汽车消费调查显示,有83.6%的消费者表示会购买节能汽车,既反映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购车需求,又反映出节能汽车产业在国内发展的广阔前景。作为汽车经销商不能只考虑一己之利,应该顾全大局,积极落实执行政府的节能汽车补贴政策,操作中不打折扣,不缩水。同时,有关管理部门则应加强汽车市场监管力度,严格查处不执行或变相执行政府补贴政策的经销商,确保广大消费者利益不受损害,还消费者一个健康、有序的车市环境。 记者 何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