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性急小伙无证移车,孰料却将自己“移”进了监狱。法院近日依法对佟某过失致人重伤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佟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考虑到其认罪态度,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今年19岁的佟某,初中毕业后辍学随父亲运货。2009年8月7日下午,佟某跟随父亲来到一仓库内装货。期间,佟某看见一辆停放在该仓库内的白色车妨碍了父亲的货车装货,就自行进入该车驾驶室,并启动车辆,因佟某是无证驾驶,对该车的操控也不熟悉,误认为该车倒挡为空挡,启动车辆后立即后倒,正巧撞上正在车尾装卸货物的刘某。经法医鉴定,刘某肝破裂,右锁骨骨折,伤势构成重伤。
此案在审理过程中,佟某的亲属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协议,赔偿款已履行完毕。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佟某过失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已得到赔偿,可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