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实习生蒋琴、记者李征报道:“购买的海马汽车买来不到一年,车子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发生自燃,烧得只剩下车架。事发至今已有两个多月,专卖店却一直没有给我满意答复。”29日南昌市许先生向本报投诉。
去年7月,许先生在南昌市北京东路的海马汽车专卖店购买了一辆海马普力马系列汽车(5座),并在该公司内与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业务,支付了4000余元的保费。此后,许先生按照专卖店的要求定期给汽车维护保养。今年4月,许先生的岳父张先生开车行驶至高速公路时,闻到浓烈的焦味。随后,张先生将汽车停放一旁,并发现汽车有烟雾冒出。当他打开引擎盖后,明火迅速冒了出来。出于安全考虑,张先生只有在一旁拨打电话请求营救,但由于火势太大,没等相关部门赶到现场,整个车子烧得只剩下车架了。
得知汽车发生燃烧后,许先生立即联系海马汽车专卖店。“可事发至今已有2个多月,对方却一直没有给我满意答复。”29日上午,记者陪同许先生来到海马汽车专卖店。该店售后部张经理表示,经过勘查发现汽车大梁发生严重的弯曲。汽车燃烧前发生过撞击导致大梁弯曲,因碰撞后发生线路短路而引起自燃。所以不是汽车质量问题,不予赔偿。
张先生则反驳,保险公司已出具证明,汽车属于自燃事故。“除非发生猛烈碰撞,大梁才可能弯曲,况且我保了意外险,发生碰撞我肯定会第一时间找保险公司赔偿的,不可能开着已发生事故的汽车再上高速公路。”
记者看到了保险公司开具的证明中,大致内容为:汽车左前纵梁变形,后找交警、消防等部门了解,确认变形为施救时所致,事前并未发生碰撞,属于自燃。由于车主未保自燃险,予以拒赔。对此,张经理仍坚持拒赔。目前,许先生与车商仍在协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