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我们看一下斯巴鲁在去年的召回行为,由于前车门手柄拉线缺陷,斯巴鲁汽车中国公司从去年的3月30日起召回09年5月28日到2010年3月8日期间生产的进口2010款驰鹏越野车,涉及车辆70辆。
在2010年的6月14日斯巴鲁中国召回部分2010年款的进口力狮,这次召回在中国大陆一共涉及2266辆,其中三辆傲虎。
美国当地时间的2010年5月12日,斯巴鲁与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联合宣布将召回近三万辆傲虎,涉及的是2009年7月31日到12月1日生产的2010款傲虎和力狮车型。
这是目前在网上查到的不完全的斯巴鲁去年的召回行为,斯巴鲁其实还是在做召回的,但是召回是要算成本帐的。
谢卫列:这种成本除了厂家自己的生产成本、维护成本和“三包”的所谓召回成本之外,没有考虑消费者的使用成本。车出了问题会增加交通的成本支出。另外。从道德成本角度来讲,这方面的损失不可估量。斯巴鲁对中国市场有一个承诺,“斯巴鲁矢志不渝的为中国消费者提供性能优异的汽车产品和世界一流水准服务”。世界一流是对中国消费者一种承诺,但是现在不是世界一流水准的服务,而是一种不入流,连三流都称不上的服务,就是推诿塞责、能拖就拖。但是拖到最后,会造成斯巴鲁在中国超细分的SUV市场上,进一步份额的损失,而不仅仅是他们用了六年时间卖10万辆的坐井观天的销售业绩。
主持人:我们回过头看,假设企业隐瞒事实拒绝召回,我们应该怎么办,相关部门会不会介入调查?
谢莉葳:两种召回方式中,有一种是主管部门指令召回,这个指令召回就是在厂商拒不召回,或者保持沉默,不采取主动行动,介入进行召回。另外,设立专家委员会作为技术支持。对产品是不是存在缺陷来进行调查和认定。还有权委托国家级质量检验机构,对缺陷是否存在进行技术检测,如果经过一系列程序,最后认定确实存在缺陷,就会通知制造商,然后发出指令召回通知书,告诉它存在缺陷的依据、结论和召回指令。生产厂商在收到通知5日之内,必须要停止销售缺陷产品汽车,十日内发出召回公告。所以,指令召回是法律强制性较高方式,到目前为止,国内还没有一家企业是通过指令召回的方式进行召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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