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若真有质量问题,斯巴鲁会对客户负责
记者:在同一个店里,同样是斯巴鲁汽车,出现同样的问题,因为发动机缸盖。您说是不是这个批次的车都有这种问题?
客服:这个不太清楚,我们是管通关的。一般有这个问题,给车主进行缸盖修理,然后如果车主是新车,总代理就给消费者换一个发动机。关于是不是批次的问题,我现在没办法回答。这个问题可以这么理解,三款车都是机油消耗量过大,有些车主认为跑五千公里耗掉一升机油,他觉得不正常。有些车得耗掉两升,得具体对待。厂商对于机油消耗量过大有一个标准,驾驶风格和加什么样的机油,各个发动机的条件不一样,现在我很难回答。
烧机油多少和驾驶习惯等因素的制约,使鉴定一辆车是否存在问题分歧很多。到底该如何鉴定车辆的质量缺陷?如果真正存在缺陷,斯巴鲁又会如何作为?我们再次致电了斯巴鲁中国公司。
记者:他去4S店的时候,工作人员说,这个问题跟前面两辆车是出了同样的问题,都是发动机的缸盖有问题导致机油烧没了。您看是不是整个系列都有这种质量问题?
客服:这个可能没法答复您,因为需要调查。
记者:缸盖有问题,原因是什么?
客服:这个我解释不了。
记者:谁能解释?
客服:我头一次听到这个投诉,如果您需要确切的解释,我们也得需要调查到底是怎么回事。
记者:我们跟另外一个消费者也联系过,他也是一样。这个问题出现不只一次,而且是在同一个4S店里频繁出现了三次。
客服:如果我们这边要做,可能要问一下具体情况。
记者:您要做关于这个的调查,是吗?
客服:您反映的这个问题涉及汽车方面的,我们这边会有一些反馈。
记者:如果调查出来,这个批次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您会怎么解决?
客服:这个需要厂家统一做决定,但是我们现在可能没法回复您如何解决。如果真有这样的问题,我们肯定会对顾客负责的。但是这个情况,我们必须做调查得出结果,根据具体的问题有具体的处理方法,确实应该对客户负责。
律师观点:汽车厂商或销售商应承担相关损失
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志宏对此作出以下点评。
主持人:对于汽车质量缺陷和汽车“三包”以至于召回方面,我们国家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刘志宏:目前汽车产品实行“三包”的规定正在酝酿起草中,预计在2011年上半年可能出台。关于汽车的召回制度,咱们国家200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本案中的刘女士,虽然三包还没有实施,但是她完全可以依照产品质量法要求修理或者是更换。或者是依照上述《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向有关部门反映,来进行立案调查是否属于缺陷产品需要召回的情形。
这个案件当中,刘女士近三个月也没有结果,如果时间拖延过长,给刘女士造成更多损失,我们认为,这个汽车厂商或者销售商应该承担刘女士的相关损失。在这里,我们也呼吁商家或厂家尽快积极解决刘女士的车的质量问题,以免造成更大或者扩大不必要的损失。
上一页1234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