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质监局发布消费预警:从明年1月1日开始,不符合新标准的燃气灶将全面禁售,市民要注意识别相关技术参数,切勿贪便宜购买已淘汰的老式燃气灶具,带来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按照新国标,燃气灶具必须具备自动熄火保护装置,当炉火被浇灭后,燃气灶具必须能够在60秒内自动切断燃气,防止燃气继续外溢而发生意外。另外,新国标对燃气灶具的功率也作出了新规定:两眼和两眼以上的燃气灶须有一个灶眼的热负荷≥3.5kW。功率大了,燃气灶具的材料也必须作出相应调整,新国标同时规定:燃烧器火控部位应使用耐温大于700℃的材料。
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明年1月1日起,旧标准燃气灶不得继续销售,市场上销售的燃气灶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届时,一经发现不执行新标准的家用燃气灶具生产企业及销售单位,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