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0年5月23日,新家电销售量在“以旧换新”政策促进下已突破500亿元,与往年相比有大额增长,政策作用明显。但同时,“骗补”、“倒卖凭证”、“买旧换新”、“旧家电回流”等现象屡屡出现。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缺乏监管,家电收旧企业倒卖“以旧换新”凭证,正蚕食着国家的财政补贴。
专家建议,政策实施一段时间后,应该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反馈意见,对政策进行调整修订,比如对政策适用的范围、对象、方式都要重新审视,这样才能确保一个好的政策真正发挥实效
法制日报记者 郭宏鹏 刘百军 法制日报实习生 范传贵
不久前,商务部向已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省市商务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在今年10月1日前将“以旧换新”政策覆盖到所有地市和区县。这是继今年5月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拟定方案,决定在全国推广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以来,相关部门为这一政策注入的又一针强心剂。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是“搞活流通、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之一,从2009年6月1日起,在9个试点省市试行。在这些地区,消费者可以将家中的老旧家电向收旧企业交售,然后由收旧企业开具“以旧换新”凭证,凭借该凭证去购买新家电,可享受新家电价格10%的国家补贴。
据统计,截至2010年5月23日,新家电销售量在“以旧换新”政策促进下已突破500亿元,与往年相比有大额增长,政策作用明显。有业内人士认为,家电销售额的直线攀升直接促成了“以旧换新”政策在全国的推广实施。
然而,与“成效明显”相对应的,是这个政策在实施中的乱象纷呈:“骗补”、“倒卖凭证”、“买旧换新”、“旧家电回流”等现象不时地在各地被媒体曝光。这不禁让人质疑,这项以国家和地方财政支出为支撑的惠民政策,究竟在惠民的同时,留下了多少漏洞遭不法商贩和投机分子的蚕食。
今年6月21日,《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下发,被认为将有效抑制试点期间发现的问题。国庆节前夕,商务部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商务部门会同财政、环保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家电以旧换新中违规违法的问题联手查处,严防“骗补”等现象的发生。但《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在调查中发现,在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过程中,各种违规操作仍频频上演。
市场需求巨大
倒卖凭证成为渔利手段
福建省福州市是家电“以旧换新”政策首批9个试点省市之一,自2009年8月18日开始实施以来,拉动家电消费的成效颇为显著。但同时,福州市也多次被曝存在“骗补”、“身份证信息盗用”、“倒卖凭证”等现象。
在福州市鼓楼区,一名姓缪的市民2009年10月第一次在一家家电全国连锁企业参与“以旧换新”,换购了一台滚筒洗衣机。当他在今年6月第二次到该企业购买空调时,却被告知已经参与了11次“以旧换新”,超过了修订后实施办法规定的个人“5台”之限,无法享受补贴。另有一位老人,在两个月内被人冒名参与了11次家电“以旧换新”,也被拒于补贴之外。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前往福州市鼓楼区贸发局采访,该局商贸发展科李科长向记者证实了这一现象。据他介绍,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试点期间,国家并未限制参与“以旧换新”的次数,而修订后的实施办法配套了限购令,明确要求在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政策实施期内,通过政策购买新家电个人不超过5台,单位不超过50台。
据了解,正是修订后实施办法中的这条限购令,牵出了一条蚕食政策利益的链条。“由于试点期间,只有福州市本地居民才能享受‘以旧换新’,而在福州市生活的外来人口肯定也希望能得到补贴,家电商场为促进销售也会积极地为顾客想办法,这样就产生了对‘以旧换新’凭证的需求。”福州市一名参与“以旧换新”协调工作的官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而记者了解到,对“以旧换新”凭证的需求,并不局限于“外地人”,还包括家里没有旧家电的,以及修订的实施办法施行后需要购买5台以上家电的消费者。正是在这几类消费者的需求之下,家电商场及其销售人员、旧家电回收企业及其工作人员都从中找到了渔利的空间。
“顾客没有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上日期,销售人员把身份证复印件多印几张,碰到外地的顾客就帮他办理了。”对于两名消费者被人冒名参与“以旧换新”,鼓楼区贸发局李科长向记者分析了一种可能性。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种可能性极大,且广泛地存在于各大卖场中。
今年4月28日,刚刚搬新家的郭先生在福州市山姆会员超市看中了一台价格为1619元的空调,导购员称,如果做一下“以旧换新”还能再便宜 160多元。当郭先生说自己并没有旧家电时,导购员立马表示这不是问题,并拿出纸笔来给他算了笔帐:“如果你有旧家电,可以便宜160元;现在你没有,那我可以帮你做,但是你要给我100元钱,因为我们要去买旧家电。”
能便宜60元,郭先生最终接受了导购员提出的方案,并当场兑现了60多元的补贴。但他回家后发现,自己的购机发票上,客户名称为“郑秀娟”,而非自己。记者事后多方查证了解到,导购员所称收100元购买旧家电,其实只是幌子,导购员所购买的是“以旧换新”的凭证,因为只有拿着事先已准备好的凭证,才能现场兑现补贴。
“私下交易凭证的事的确存在,一张100元、80元都有。”李科长告诉记者,这种现象在全国试点期间都存在,“旧的实施办法对这一块没有规范,基本属于默认,但新的实施办法明确提出了禁止转让、出售‘以旧换新’凭证,并配置了限购令,就是为了制止一些利用‘以旧换新’的倒卖行为。接下来应该不会出现这种问题了。”
《法制日报》记者随后采访了福州市家电“以旧换新”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名负责人,他也表示由于现在福建全省都在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地域及户籍限制不存在了,“以旧换新”凭证的需求就没有了,“这类投诉几乎都不会有,有的话都是试点期的遗留问题”。
政策尚有漏洞
收旧企业成凭证倒卖主力
倒卖凭证的现象真的消失了吗?
前不久,《法制日报》记者以商人身份,走访了福州市鼓楼区一家电器商场,接待记者的是一名“陈主任”。他了解到记者需要一台立式空调、3台挂式空调后,组合了一个优惠套餐,并表示如果做一下“以旧换新”,还能便宜900元左右。当记者告知自己没有旧家电时,他笑着说:“这都好办,扣掉300元钱,我们来做,只要你想要,我都给你做好,放心。”
最后,“陈主任”问记者,公司注册材料能否提供,记者称不方便,他立刻表示:“没问题,你如果没有,我给你提供。”
随后,记者又回访了郭先生购买空调的福州市山姆会员超市。记者称要一次性购买6台空调,希望享受“以旧换新”政策的优惠,但自己没有旧家电。导购员开始劝说记者自己购买旧家电来办理,但记者称嫌麻烦。导购员于是表示,可以问问能不能买到凭证,那样就快多了。
记者:“要找谁买?”
导购员:“收旧企业啊,只有他们才有这个。”
记者:“要不我自己向他们买?”
导购员:“一般人他怎么可能卖给你,这是违规的,被抓到就惨了。”
随后,这名导购员打了一个电话,通过电话后告诉记者,最近抓得很严,不好弄,劝记者还是自己买旧家电。最终在记者一再地坚持下,导购员才答应下来,让记者当天下午去购买家电,一星期左右领取补贴。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在线下交易频繁的同时,网络上的“以旧换新”凭证销售同样红火。记者在淘宝网上输入“‘以旧换新’凭证”,立刻跳出了上百条商品信息,主要以上海、广州、福建三地的交易最多,其中人气最高的为上海的一家网店,近30天内已售出247份。
根据网上的信息,记者与一家名为“迷你时尚百分百”、IP地址显示为福州市的网店取得联系,称要购买8张“以旧换新”凭证。这家网店的销售人员随后向记者详细介绍了操作流程:“你要提供身份证、电话号码,我们填好表格后帮你录入档案,然后我们上门送凭证给你,你给我们钱,80元一张。今天晚上就能送到你手上。”
记者看该店销售记录为零,于是故意讨价还价:“便宜点嘛,生意这么差还卖这么贵。”销售人员立即回复:“我们的凭证好(卖)得很,只不过都是当面交易,网上没有显示。”随后答应以75元一张卖给记者。
记者以担心凭证无效为由,要求销售人员告知开证的公司。销售人员称:“我们开的肯定都是有效的,卖很多了。”聊天中他还透露,他们公司是一家中标的家电回收企业。记者随后从该公司安排派送凭证的业务员口中得知,该公司全名为“福州瑶海贸易有限公司”。据福建省政府网站公布的家电“以旧换新”中标企业公示名单显示,这家公司的确在列。
福州市鼓楼区贸发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接到多名消费者举报身份信息被盗用后,她也觉得“问题在于收旧企业”。
记者从修订后的实施办法中了解到,开具“以旧换新”凭证只需经过收旧企业一个环节。只要收旧企业收购了大量廉价的家电,就完全可以给自己开凭证。虽然实施办法中要求消费者要凭借真实身份证才能换取补贴,但正如“迷你时尚百分百”网店销售人员所描述,录入消费者信息的权限在他们手上,所以只要想购买的消费者事先告知身份证号码,然后再带上身份证去领取补贴就行了。
监管存在不足
短期政策如何有效执行
今年4月底,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开出了首张家电“以旧换新”企业违规行为处罚单,北京市大中家用电器连锁销售有限公司、北京TCL电子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美的制冷产品有限公司因为个别导购违规使用回收凭证各被处以人民币10万元的罚款。
然而,这样的罚单并不多见。《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福州市在接到各种投诉后,曾召集全市中标企业开会,要求企业进行自查,并发出警告。消费者身份信息被盗用事件经媒体曝光后,福州市家电“以旧换新”领导办公室相关人士称,他们已开始着手一单一单调查取证,并会对中标企业及网点进行暗访、取证,同时完善实施细则。对违规操作的网点及企业,将取消其中标网点及企业资格,并没收押金处理。
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止,仍未见任何调查结果。福州市“以旧换新”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名负责人向记者坦陈:“一些问题有投诉,但是由于商贸主管部门无权查处身份证的使用情况,只能建议消费者报公安部门了。”而记者了解到,到目前为止,福建全省尚无一起类似案件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有业内人士分析说,正是在这种监管的空隙之下,倒卖“以旧换新”凭证正悄然成为一个产业,蚕食着国家的财政补贴。
据了解,早在“以旧换新”政策试点工作即将结束时,关于是否要继续在全国推广就已有了争论,而各大家电销售企业一边倒地支持这一政策继续推行。但在一些专家看来,这一政策在实施中已经出现众多问题,需要谨慎推行。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理事顾建光认为,家电“以旧换新”是临时性政策,存在环节多、漏洞多、成本高等缺陷,有些漏洞很难弥补或者弥补的成本更高。这项政策短期为刺激消费、拉动内需是可取的,但大范围推广和长期执行仍需全面评估和完善。
顾建光说,从公共政策的角度来讲,不可能用一项政策解决多个问题。从长期来看,还是应分别针对废旧家电回收与新家电销售制定支持政策。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初期,对刺激消费拉动内需确实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时间长了钻空子的现象就多了。我们建议,政策实施一段时间之后,应该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反馈意见,对政策进行调整修订,比如对政策适用的范围、对象、方式都要重新审视,对‘以旧换新’的‘旧’下一个定义,‘新’如何换,都予以明确。这样才能确保一个好的政策真正发挥实效。”曾多次参与“依旧换新”政策制定的资深业内专家周儆的这番话,是在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以前,即今年4月份说的。如今,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已经出台,但各种问题却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