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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约现象频发 法官提醒房东毁约租客可拒绝搬家

时间:2010-07-08 23:53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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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统计,京城四五月份房租价格同比上涨超过20%,部分地段好、交通方便的房源房租上涨更是超过了50%。

  毕业生集中离校租房、楼市新政调控等因素,共同推动了房租的上涨。

  “面对租金暴涨,有的房东在租房合同尚未到期时就以卖房子或者装修房子为由解除合同。”朝阳法院民庭副庭长俞里江向记者介绍,在最近3个月,由于房东涨房租而引发的纠纷比今年1到3月明显增多,达到20余起。

  这些纠纷从表面上看不出是因为涨租金而引发,而一旦到了庭审中,承租人都会道出“真相”。

  “房东宁愿支付违约金也要赶走房客,因为重新出租房屋会得到更多收益。”俞里江说。

  法律看点

  1.面对房东违约,房客可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房客获违约金外还能索赔什么?

  3.应该如何应对房东的违约行为?

  关键词·

  出售或装修房子 不是解约理由

  俞里江法官解释,房东欲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要有充足理由,类似于卖房子或者装修房子这样的理由,都是不成立的。

  因为按照合同法规定,买卖不破租赁。

  即房屋在出租的状态下可以出售,买房人必须继续履行原来的租赁合同,直至期满。

  买卖双方可以协商卖房后的房租归属以及其他问题,但不能因此赶走房客。而装修房屋就更站不住脚。

  北京市京剑律师事务所金翔律师称,租赁合同只有双方协商或者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否则房主就必须履行。如果房主毁约,房客可以拒绝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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