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营医院违规行医现象屡见不鲜,甚至在一些人的印象中,民营医院成了“坑蒙拐骗”的代名词。然而作为公立医院的有力补充,民营医院的存在无疑是合理和必要的,关键在于如何管理。不久前普京医院因超范围执业等问题,被北京市有关部门吊销医疗执业许可证,引发人们对民营医院的再一次关注。
2006年2月24日,北京市卫生局执法人员到北京普京医院当场宣读了行政处罚决定,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及相关规定,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建议对这家医院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同时收缴了医院的医疗执业许可证,告知院方立即停止一切诊疗活动。
超范围经营 被罚停牌
早在2005年8月,某媒体记者对普京医院进行了暗访。该院医生诊断该记者前列腺肥大,还伴有比较严重的炎症。在大夫开具的治疗方案中,除了消炎药外还要配合一种叫做“光子源”的仪器进行治疗。然而,当这位记者在北京协和医院做了同样的检查后,发现结果一切正常。随后记者把情况向北京市卫生监督所进行了反映。北京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检查该院存在超范围开展中医皮科诊疗活动和使用1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技术工作的情况。
2006年2月,在北京市卫生局针对此事召开的听证会上,普京医院的代理律师认为,该院并没有开设中医皮科,而是在西医皮科中采用中医手段作为辅助治疗。同时该院院长表示,医院在管理上的确存在一些问题,但只是个别现象,而且是医生个人行为,并不是医院安排的,责任不应由医院承担。而案情调查人员认为,普京医院经过崇文区卫生局核准登记的诊疗项目中有中医科,在这个科的二级科目中只有内科、外科、妇科、骨伤科等专业,不包括皮肤科专业。该院未取得中医皮科科目的许可。尽管这次听证会是普京医院主动提出的,但最终由于普京医院没有提出新的证据,北京市卫生局还是对普京医院做出了停牌的决定。
责任不清 监管缺位
在采访中,北京医院协会民营医院委员会主任委员许亮表示,“普京”问题不是个别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在民营医疗机构中,甚至比其问题严重的现象也存在”。他表示,只有加强执法力度,对情节恶劣的投资人、医务人员做明确的处罚,才会在民营医疗机构中起到警示的作用。
按照现行规定,开办民营医疗机构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是要有注册医生,二是要有住院病人,三是要有相应的医疗设备,四是要有相应的管理制度。现实情况是,有些民营医疗机构根本达不到标准。但是由于目前尚没有形成民营医疗机构和公立医院公平竞争的环境,加之民办医疗机构法人的法制意识十分淡薄,监管力度不足,使得一些民营医疗机构走上了不正当的经营之路。而目前民营医疗机构的突出问题是,多数民办医院规模偏小,人才、资金不足,规模及医疗技术水平都不能与公立医院相比。个别民营医疗机构医疗行为不规范。较为突出的是聘用医托、医疗广告不规范、聘用医师不注册及超范围行医等问题。
以普京医院为例,北京市卫生局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发现普京医院和北京市红十字会签订的协议中写到:北京市红十字会视普京医院为挂靠、下属单位(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北京市红十字会向普京医院提供相关的优惠政策。普京医院每年向北京市红十字会交纳管理费、技术咨询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5万元整。对此北京市红十字会有关人士表示,普京医院确为该会下属医疗机构,该院每年需向市红十字会上交管理、技术咨询等费用大约5万元。当记者问及北京市红十字会对普京医院如何实行监管时,该人士表示:“这个问题太敏感,我们现在实在不方便说什么。”
北京市朝阳区红十字会司秘书长介绍,如果想开办一家医院挂靠在朝阳区红十字会名下,申请人必须经过他们审核以后,符合医疗机构开办资质,在双方商谈达成一致后,再以红十字会医院的名义开办。一些业内人士指出,正是这种合作模式使得民营医院在监管方面存在更多问题,必须尽快明确与民营医院合作方的监管责任。否则,一些短视行为将成为越来越多民营医院的选择。现在,一些地方已经在加强监管方面进行了尝试。比如,江西省卫生厅发文规定,“谁审批谁监管”,加强对民营医院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出现“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但是,这依然只是一个很笼统的概念。对民营医院的监管,需要从各个环节、各个层面进行职责划分和明确。只有明确责任,才能追究监管者失职之过。
民营医院作为营利性医疗机构,面临着两个层面的监管:作为普通企业,它接受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的监管;作为医院,它应该接受行业系统的监管。但在实践中,却出现了都不管或都管不好的现象。比如,关于虚假医疗广告泛滥的问题,地方卫生部门只负责初级资格审批,工商部门认为只要证照齐全就万事大吉,至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好像也没有兴趣去管广告问题,因为他们可以说,广告并不归他们监管。
监管缺位,导致了严重的后果。一方面,患者花费大量血汗钱,不断被黑心医院宰割,却难以得到相应的医疗服务,治不了病。另一方面,一些民营医院在急于牟利的心态下,不断挑战道德底线,以种种丑陋的面孔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败坏了民营医院的形象。这对于正在发展阶段尚且弱小的民营医院来说,无异于杀鸡取卵,自断后路。
扶优治劣 打破垄断
据许亮介绍,民营医疗机构之所以屡屡被曝出问题,还和民营医疗机构近几年发展太快,而相应的管理措施却没有跟上有很大关系。近年来,我国民营医院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迅速,但是又难免泥沙俱下、鱼龙混杂。一些民营医院漠视国家法律法规,医疗服务质量低劣,乱开药、乱收费现象突出。一些医院打出了“专治疑难杂症”的旗号,利用病人“病急乱投医”的心理,开展虚假广告宣传,使不少患者上当受骗。目前北京市已有民营医疗机构2200多家,包括诊所、门诊部、医院等。仅北京市城八区构成医院规模的民营机构就达145家左右,全市18区县则估计在250家左右,这一数字放大到全国将更为可观。其中大多数民营医院将目标锁定在男科、妇科、泌尿、不孕等领域,原因是由于他们缺乏医技优势,没有自己的品牌,无法与公立医院竞争。因此只能争取一些事关隐私、去大医院有顾虑的患者。事实上目前大部分民营医院的主要消费人群也是这些所谓的隐私患者,以及在城市中没有医疗保障的民工群。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鼓励民营医院加快发展,对打破国有医院的行业垄断局面,推进医疗市场充分竞争,满足更多患者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具有重要意义。民营医疗机构是医疗市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必须大力扶持并加强监管,通过建立标准的民营医疗市场制度,对现有民营医疗市场进行合理规划,让民营医院在公平、合理、有序的竞争环境中发展壮大,通过突出“公平原则、竞争原则、发展原则、全行业管理原则”,给民营医院发展提供政策性保证。同时必须对民营医疗机构加强监管,使其真正担负起激活医疗市场、服务于人民群众健康的职责。
医疗服务是特殊行业,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其质量和诚信的要求极高极严,仅靠市场机制不可能解决资源配置中的所有问题。必须有一整套的发展和监管的办法,否则,医疗机构很容易成为监管的真空,那时受害的不仅是患者还将危及到整个民营医院的发展前景。因为,医院市场化和民营化以后,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依然没能改变,患者与医院之间依然是不平等的关系。而且,作为营利性医院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以及作为医生对其职业道德的要求,两者之间始终存在着一种内部的张力,必须把它们统一起来。在经历了太多的丑闻后,患者对民营医院感动失望,其原因就在于没有足够强大的道德监督机制,没有足够强大的价格监督机制,没有足够强大的专业监督机制。单是推进医院的市场化改革,医院的效率是可以提高,但广大患者及其家属的知情权和利益又如何来保障?
在采访结束时许亮告诉记者,近期北京医院协会将协同相关政府部门将就如何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等进行研讨。我们将特别对民营医疗机构的广告内容、宣传方式等方面加强监管。此外,还将加大卫生、工商、药监、税务等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