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每位接种对象能够及时安全地接种到流感疫苗,全市目前已设立了491家免疫预防接种点,在2010年10月20日至11月30日期间,全天提供接种服务,周六、周日不间断。各接种门诊将把以人为本、群众受益作为根本出发点,为群众免疫接种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
目前,北京市卫生局成立了流感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宣传和督导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北京市卫生局疾控处承担日常管理职责。同时,成立了由流行病学、病原微生物学、临床医学专家组成的北京市流感疫苗接种工作专家小组,负责疫苗的选择、招标以及疫苗异常反应事件处置等指导工作。
为了做好全市流感防控工作,北京市自2007年以来已连续三年为户籍60岁以上老人和在校中小学生开展流感疫苗免费接种工作。这在全国属于首创,也是北京市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保持全市免疫规划在全国先进性的一个具体体现。
据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初步评估,北京市自2007年实施流感疫苗免费接种以来,重点人群接种率明显得到提高,效果显著。通过三年来的大规模接种,有效地降低了北京市流感的流行率,流感样病例监测显示:北京市2007-2010流感流行季(每年9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流感样病例较2006-2007流行季相比显著降低。经推算,北京市2006-2007流行季流感发病人数107万(发病率6.6%),在开展接种工作后平均每年发病人数43万人(发病率2.6%),每年减少64万人,发病率下降60.6%。2006-2007流行季北京市18个区县共报告流感聚集性疫情114起,接种疫苗后下降89%。
2010年8月-10月,北京市卫生局组织专业人员制订了包括《北京市2010年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北京市2010年中小学校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北京市2010年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实施细则》、《2010年北京市流感疫苗预防接种临时接种场所要求》、《北京市2010年流感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等在内的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和技术文件共16个。印制完成知情同意书280万人份。
召开了包括全市16区(县)疾控中心和燕山防疫站、铁路防疫站的主管主任、负责流感疫苗接种科室的科长及业务骨干参加的2010年北京市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培训会,对2010年北京市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方案、2010年北京市流感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及流感疫苗预防接种信息报送要求进行了统一培训和安排。
接种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在接种时严格遵守消毒注射制度,按照说明书进行操作,确保安全注射。要求各接种门诊从严掌握禁忌症,在充分宣传的基础上,采取自愿原则,接种对象填写《流感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之后方可予以接种。
北京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接种单位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延用麻疹集中强化免疫接种期间建立的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同时加强对接种疫苗不良反应的监测,要求各接种门诊接到不良反应报告后,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处理和上报,并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有效处置。各区县卫生局要对接种点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督导,采取询问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各接种门诊工作流程、人员资质、接种场所、疫苗管理、冷链运转、现场接种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接种。未经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对市民开展流感疫苗接种工作。
接种期间,北京市卫生局将组织对全市各区县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督导,每个区县抽查2~10个接种门诊,对各区县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培训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纳入2010年对各区县疾病控制工作的年终考核。保证北京市2010年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
在北京市流感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有资质的招标公司负责疫苗的招投标工作。采购全程进行程序管理和监督。目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组织专家对流感疫苗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已完成。所有免费接种的疫苗都由政府统一采购。为保证接种质量,严格按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门诊逐级发放疫苗的原则,确保疫苗供给渠道;在疫苗运输、保藏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计划免疫冷链系统,尽量缩短存运时间,保证疫苗运输的全过程冷链。
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其起病急,传染性强,可引起地方性甚至世界性大流行。流感疫苗接种是预防和控制流感的最有效的措施,可以显著降低受种者罹患流感及流感相关并发症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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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免费接种对象的资格认定
具有本市居民身份证,年龄在60周岁以上(出生日期在1950年12月31日之前)的所有老年人;所有在校的中小学校学生(包括所有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的本国和外籍学生)。
二、其他建议推荐接种的人群
(1)5岁及以下儿童,尤其是2岁及以下的婴儿;
(2)不具有北京市居民身份证的60岁及以上老年人;
(3)心血管疾病(除高血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肝肾功能不全、血液病、神经系统疾病、神经肌肉功能障碍,代谢病等慢性病患者;
(4)患有免疫抑制疾病的成人和儿童(包括药物或HIV感染引起的免疫抑制);
(5)小于18岁青少年中长期接受阿司匹林治疗者;
(6)长期居住在养老院和其他慢性病康复机构的人员;
(7)准备在流感季节怀孕的妇女。
(8)养老院和其他慢性病康复机构的工作人员;
(9)5岁及以下儿童、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其他流感高危人员的家庭成员,及照看、护理他们的人员,特别是照看6月龄以下婴儿的人员;
(10)医疗卫生保健人员。
三、接种组织安排
1、具有北京市居民身份证,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就近的医疗接种点统一接种。
2、在校中小学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接种,具备设立临时接种点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接种,不具备条件的由学校组织学生到所在地段的接种点进行接种。
(责任编辑:周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