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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实名制:“紧箍咒”?定心丸?

时间:2010-04-08 00:00来源:郑州晚报 作者:
  

 

 

  经营者喜中有忧,网购者大多举双手赞成

  21日前你也可以在工商总局网站上提出意见

  核心提示 从3年前部分省市开始针对网店办理营业执照以来,国家工商总局在反复调研和内部征求意见之后,终于在4月2日通过官方网站贴出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将于21日截止,正式《办法》有望很快出台。

  该《办法》涉及网上交易的规范、网络平台提供网站的义务、如何监管等。根据《办法》,个人开办网店,应向提供交易平台的网站申请实名注册。在征得消费者同意后,网店可以以电子化的形式出具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而且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

  晚报记者 辛晓青

  有意见的赶紧上网提

  目前由国家工商总局研究起草的《办法》刚刚公开,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论您是网络经营者还是网购者,抑或是法律界的人士,都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

  公众可以在4月21日之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政府网站(http://www.saic.gov.cn),通过网站首页右侧“规章草案征求意见”栏目进入《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或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巨大的网购市场不容忽视

  买东西首选网购,这是王小姐等众多年轻白领新的消费习惯。王小姐说:“无论款式还是价格,网店的优势别的实体店差太远了,就是想要品牌,也可以在网上代购,价格优势商场多大力度的活动都赶不上。”也正是王小姐等网购追随者的力挺,网络消费行为已经成为当前一股巨大的势力,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监管已经不能再缺位了。

  据目前国内最大的网络零售平台淘宝网监测显示,截至去年6月,注册用户已经达到1.45亿,2008年实现年交易额999.6亿元人民币,其中57万人在淘宝网开店实现就业。而去年10月9日当天,接近8亿人次逛了淘宝网,而这8亿人也为淘宝带来了6.26亿元人民币的交易额,创造了中国网购史的日交易额最高纪录。

  正是有了王小姐等数量庞大的网购人群,网络消费中的利弊也各自显现。据郑州市消协的工作人员介绍,由网络消费产生的消费纠纷增幅很大,但是由于监管能力的欠缺,很多投诉没有法定的证据无法受理,或者受理之后无法处理。

  经营者喜中有隐忧

  对于《办法》的即将出台,网购经营者喜忧参半。在淘宝网上开女装店的孟女士认为:“监管之后能够让很多不诚信的网店出局,让很多只是玩玩而已的网店出局,对于我们以此为生的经营者来说,整个环境更好了,消费者对于网购信心更足,我们的生存环境就更好了。”

  不过也有不少网店经营者对于《办法》的出台有隐忧,在淘宝网论坛上,不少小老板担心,《办法》出台之后将产生一些收费现象,“本来就是看中这个低门槛,将来再收什么管理费、注册费,就麻烦了”。而更多的人则在担心由此开始,税务部门的介入,本来没有税收负担的小网店将面临“提价—没生意—关门”的恶性循环。

  网购者大多举双手赞成

  对于网购者来说,他们除了担心管理净化之后产生了成本,被网店加入销售价格,造成价格优惠力度小之外,大量的观点都认为对于抵制网店中的假冒伪劣和欺诈行为有巨大的好处。记者在网上随机访问了20位网友,其中18人都表示非常期待监管的到位,网友“呼拉圈”说:“价格可能会上涨一点吧,但是对于买到假货的可能性会减小,就是买到了,也投诉有门,是很好的事情。”

  主要监管网络平台,个人约束力度不大

  记者注意到,罚责中,除了对具有营业执照而不在网页显著位置公示,拒不整改者将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外,虽然要求自然人实名注册,但是对此并没有对自然人进行罚款,而只是对网络平台的经营者如果不履行审查注册人的实名信息,进行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对网络经营首次开出的“规则”来说,不少人认为对九成以上的自然人经营者力度并不很大,分析人士认为,这也是国家主要考虑到网络这一个新兴产业中,如果一下管理过死,对该产业将产生毁灭性的打击。“因此,这次的《办法》主要的罚责都是针对网络经营平台的提供者。这应该说是很理性的,对一个新兴行业的发展,监管是必须的,但是也必须是逐步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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