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款福特福克斯的电视广告选择了一个汽车企业不太常用的主题,就是通过生产研发的细节来展现这款车的高质量特色。对于想购买这款车的消费者来说,这样朴实的主题可能还挺吸引人,但对于广大的福克斯车主而言,不少人看到这样的广告却别有一番滋味。尤其是很多2009年款的福克斯车主,他们的爱车由于缺陷问题而被长安福特召回之后,虽然暂时解决了之前的问题,但是,却也引发了他们更多的烦恼。
长安福特马自达公司今年5月31日发布公告称,因为“由于受到电子节气门体积碳的影响,09款福克斯发动机的标定软件可能会导致发动机在特定的低速低负荷下熄火”,决定对09款福克斯进行召回,解决方案是免费更新发动机标定软件。这一召回行为本身就姗姗来迟,很多车主反复交涉、重量级传媒介入才最终促成了这一召回。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自今年7月份以来,很多福克斯车主向中国汽车质量网投诉,发动机标定软件升级后产生的问题的严重性比之前过之而无不及,通常包括油耗猛增、收油不减速、车身抖动等。一些车主为此要求4S店将软件恢复到之前的版本。在中国汽车召回制度实施的近6年里的200多次召回历史上,召回后有众多车主要求恢复到召回前状态的,这肯定是头一遭。也就是说,至少从目前车主反映的情况看,长安福特5月份宣布的这次召回,效果并不是非常理想,很有必要尽早对之前的解决方案进行检讨,暂缓执行或者出台新的解决方案。否则,在召回范围之内的福克斯车主可能会面临更大的安全隐患,尤其是收油不减速的问题。
但是很遗憾,尽管包括中国汽车质量网在内的很多专业媒体对此有过报道,长安福特方面却一直没有任何回应。根据2004年开始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制造商按计划完成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后,应在1个月内向主管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而长安福特这次召回因为涉及车辆23万多,整个时间跨度计划为一年,也就是说,最早要在2011年6月的时候,主管部门才有可能看到关于这次召回的总结报告。
当然,问题的解决并非一定还要等上那么久,《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第29条就明确规定:“主管部门应当对制造商采取的主动召回行动进行监督,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处理意见。主管部门认为制造商所进行的召回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可通知制造商再次进行召回,或依法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中国汽车质量网已经将所有收到的关于福克斯召回后问题的车主投诉意见转交给了有关部门,我们相信,有关主管部门应该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现象的存在。
站在车主的角度,我们其实非常希望长安福特能够及早正视这一问题。车主反映的问题到底存不存在?有多严重?问题的原因是什么?怎么解决?等等,即便不发公开声明,也应该及早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通知售后部门向消费者进行解释。这才是负责任的做法。如果长安福特能够找到更好的技术解决方案,从而实行再次召回,我们认为,这更会真正地树立起长安福特是一家在追求质量方面不遗余力、完全为消费者着想的正面形象,比更多的广告都有宣传价值。
而且,如果长安福特开创了中国汽车召回史上二次召回的先河,可能会成为一个空前绝后的案例,会更长久地被消费者记忆。因为根据今年7月发布的《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经没有了“再次召回”这一提法以及类似的规定。也就是说,最终发布的《管理条例》在这一问题上假如依旧没有增加类似规定,在其生效之后,中国汽车企业可能会在“二次召回”的问题上变得更加没有动力。
从这个角度上讲,我们更是希望长安福特在找到问题的症结之后,勇敢地做出二次召回的决定,因为,这有着更深刻的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