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称,捷豹路虎(上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日前决定,由于启动授权软件缺陷,将自8月6日起召回部分进口捷豹XF、XK车辆。笔者并不会开车,对捷豹汽车本身并不关心,但笔者感兴趣的是,此次召回的原因是软件缺陷。这是笔者第一次看到因为软件问题而导致产品召回的事件。她引起了笔者的两个联想:第一,软件的渗透力越来越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知不觉地都与软件联系了起来,如果软件出了问题,世界将会怎样?第二,作为捷豹的启动授权软件,显然是属于我们所定义的嵌入式范畴,它附属于捷豹汽车而存在。现在捷豹汽车因为它出了问题,作为启动授权软件的开发商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对于第一个联想,只是坚定了笔者坚持做好中国软件网的信心,但对于第二个联想,却是很值得探讨。笔者现在还不清楚捷豹汽车启动授权软件是谁开发的,但不管是谁,不外乎有三种可能。第一,是捷豹汽车公司自己的研发团队研发的;第二,是捷豹委托第三方公司研发的,但捷豹汽车一次买断,产权属于捷豹汽车公司;第三,是捷豹公司和长期合作的第三方嵌入式软件提供商共同研发的,产权属于双方或属于嵌入式软件提供商。对于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责任都必须由捷豹汽车承担,软件开发商本身不负任何责任。它的后果只是捷豹汽车不会再和这个开发商合作,损失一个大客户。但对于第三种情况,嵌入式软件提供商必须要和捷豹汽车共同承担召回产品而带来的损失。
事实上,嵌入式软件提供商该在整体产品中承担什么责任,其本质是嵌入式软件开发商的商业模式问题。随着云计算、物联网时代的来临,将有越来越多的嵌入式软件应用在各种产品中,嵌入式软件也将会迎来一个巨大的发展机遇。但不像通用软件可以无限制地拷贝,嵌入式软件往往是和某个厂商甚至是某种产品绑定在一起,不能复制到其他产品或厂商中。这就决定了嵌入式软件不能简单采取通用软件的商业模式。
总体而言,嵌入式软件的商业模式基本有上面所述的三种情况,即自己做、一次性买断和长期合作。从长期的发展来看,笔者认为,选择长期合作模式更有利于嵌入式软件的发展壮大。这也将是整机产品提供商未来的必然选择。对于嵌入式软件提供商而言,她就承担了当前非常热门的角色——软件外包商。不过,笔者认为,当前嵌入式软件提供商们在营销模式方面需要改变做法。他们需要走到前台,让消费者和最终用户知道自己,就像芯片提供商Intel一样。从过去几十年嵌入式软件的发展历史来看,该领域没有产生像微软、Oracle、SAP这样的巨型公司。但如果嵌入式软件提供商能改变模式,学习Intel,我相信未来会诞生一个又一个的Int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