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汽车业内的一桩合资事宜吸引了媒体的眼球:比亚迪董事长王传福与戴姆勒董事长蔡澈签署合资合同,在中国成立了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合同规定,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亿元人民币,双方各占一半股权,将为中国市场开发电动汽车。该电动汽车将结合戴姆勒在电动汽车结构和安全领域的技术以及比亚迪的汽车电池和驱动技术,双方将共同创立、共同拥有该电动车品牌。目前,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有待相关政府部门批准。
多数业内人士均十分看好此次合作的前景。比亚迪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表示,“与戴姆勒公司一起,比亚迪在发挥双方优势并创立电动汽车新品牌方面已经取得了进展。”戴姆勒董事长蔡澈表示,戴姆勒在电动汽车架构方面的先进经验与比亚迪电池技术及电力驱动体系方面的出色之处将是一个完美融合。科技部“863计划”电动汽车项目相关专家也表示,比亚迪在电池方面有专长,戴姆勒在传统汽车领域非常出色,它们的联姻对推动国际电动车技术的成熟有很重要的意义。
但是,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包括通用、戴姆勒在内的跨国公司,已经研究电动车技术40多年,难道戴姆勒真的看中了比亚迪的技术?实际上,这次合作类似于第二次‘市场换技术’,戴姆勒可以借助比亚迪对中国市场的熟悉,占领广阔的中国电动车市场。”国外也有媒体认为,中国希望成为电动车领域的全球领先者,计划到2015年电动车销量占全球电动车销量的25%。在电动车市场容量上,全球没有哪个国家可以和中国相媲美,这是戴姆勒与比亚迪合作的根本诱因。
《华尔街日报》的评论认为,包括戴姆勒在内的许多国际车企都对中国电动车市场抱有“雄心和激情”,原因之一就是它们对中国政府对电动车的支持力度有很大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