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接到一位奔腾车主的投诉电话,随后记者走访了这位车主,了解事件详细经过。在一个月前,这位车主的车停在院内自燃了!维权的艰辛让人心寒。我的车自燃情况,不知道是否是一汽厂的第一宗案例还是有过类似的情况,如果是个案,该我倒霉了,原因是厂方一般不会轻易承认自己的错。但是如果厂方不重视,相信在不久第二例、第三例就会出现。
我的车自燃后,在网上简单的说过此事,当时只想有一个好的结果,不想给厂方脸上抹黑,今天我才明白我原先的想法是幼稚的,“理解”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最近有不少关心我的朋友发帖询问此事,下面就把汽车燃烧的具体情况公布于众。
一、车辆基本情况:
出厂日期:2008年12月28日
购买日期:2009年元月22日
购买地点:西安盛达解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029-86510999)
没有改装,只加装了倒车雷达(无影像系统)。
此车购买至今约8个月时间,行驶总里程10300公里,主要用于上下班。做过2次保养,第1次3000公里,第2次8000公里。有过3次刮蹭均在4S店修复。
二、汽车自燃经过:
2009年9月10日凌晨2点33分,我妻子接到电话说车子着火了,我们慌忙下楼(车子就停在宿舍楼下),看到汽车发动机盖子周围窜出火焰,已有近10人在用水扑火。我急忙打开后备箱,取出车载灭火器扑火,根本没有效果。后来叫人从酒店取来灭火器,使用4具后仍然扑不灭,原因是前盖未能打开,火焰在前盖下燃烧,后来大家想办法找来工具将前盖撬开后,又用了3具灭火器火势才得到控制。期间分别给110、119、保险公司报警。3点27分,110、119及保险公司人员陆续到达现场。
事后听最先发现汽车着火的东先生说:“没睡着,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响,到院子查看发现汽车着火,赶紧叫醒其它宿舍的人起来救火(响是汽车右边汽囊爆开),被烧后的汽车已经是面目全非、惨不忍睹。因为救火及时,前面发动机烧的一塌糊涂,后面的座位及油箱没有烧到,四个轮子完好。
三、想维权 难啊!
当天凌晨4点多钟,我给长春一汽公司打去电话(号码0431-85768888)反映汽车自燃情况,之后又多次往返于4S店,找他们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处理事故的业务人员,多次电话与4S店、厂方联系,说明我们的观点和合理的索赔要求,并要求4S店或厂方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虽然他们派人来现场拍照取证,但过后就石沉大海,甚至连一次安慰的电话都没打过,只有我们夫妻俩一次次的跑去询问,一次次电话投诉,直至今日一月有余,厂方无任何结果,找4S店他们反复强调产品是一汽制造的,只能找厂方解决4S店无能为力。而厂方通过4S店要求我们必须先提供当地消防部门的检验报告后,才能提供汽车的质量检验报告(在9月25日4S店给我们出具了一份承诺书,只要我们提供西安市消防队的检验报告,4S店在3日内提供厂方的检验报告)。随后4S店又要求我们书写情况说明及索赔报告,因我们是弱势群体又想尽快了结此事,无奈之下只能按照4S店和厂方的要求提供。我们为了在国庆节前拿到市消防队的检验报告,4次奔波于开发区消防队之间,经过努力和恳求终于在9月29日拿到了西安市消防支队的《火灾原因认定书》,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夫妻俩都在西安市泾河开发区工作,开发区距西安市最近25公里,消防支队在市区的南边,我们在北边,相距45公里,我们又没有车,俩人又都在上班,难啊!公安部门的“公民报警求助受理、处理情况登记表”、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的《火灾原因认定书》以及书面的“自燃情况及索赔要求”,都已提供给4S店。《火灾原因认定书》内容表明“起火原因系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火灾”(后附原件);在给4S店的索赔要求书上我们明确要求“对方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在20个工作日内双方处理完此次事故”。(听说4S店将我的书面材料及证明文件及时传真给了厂方)。今天下午3:30左右(10月13日)4S店工作人员张丰同志打来电话告知我,厂方有了回复:“他们的汽车质量没有问题,西安市消防支队出的检验报告不能说明问题”。我听了小张给我的答复真是气愤极了:先是要求出具检验报告,出具了又不认可!何必要我们出具呢?我不知道厂方是什么意思,说他的质量没有问题,又没说是人为的破坏,那是什么呢?是否只有对厂家有利的检验报告才认可呢?别忘了消防支队作为火灾事故认定的唯一官方机构,做出的结论是具有权威性啊!
在这一个多月里好多朋友给我们想办法,出主意,包括过激行为,我们考虑再三暂时没有采纳,而是理性低调的来处理此事,原因是一汽是一家国有大型企业,最起码信誉和产品质量应该有信赖的,对消费者负责的宗旨应该是有保障的,厂家应该有一个合理的赔偿答复。谁知一汽厂家像国外的资本家的大公司一样,为了自己的利益和颜面,不讲信誉、不讲质量、更谈不上对消费者负责,为了自身的利益可以抛弃一切,真是彻头彻尾的吃人不吐骨头!我低调等了一个多月,为我们的民族品牌忍耐了一个多月,换来的紧紧是一句厂方的回话,连回话的人我都不知道,更不要说电话号码了(因为之前我们多次要求4S店和厂方接线员提供厂方相关部门负责人电话,他们始终没有提供),说这话的人,他究竟是代表公司,代表某一个部门还是代表个人,这么大的公司连基本的常识都没有,你一汽公司对这件事怎么做我们管不着,至少得给我一个书面的东西。请网友们评评看我这样要求过份吗?
我去过保险公司二次(他们也在西安市的南边),电话勾通过数次,他们也派人来过2次,但都没有结果,最后一次在我们的要求下谈到了问题的实质,他们的理赔方案有三点减赔规定:1、车辆折旧按车价的10%扣减,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2、车辆的残值(车辆烧后还能用的部分)价值2.5万元。3、我们报过4次案,按规定从第4次起折车价的5%,这样算下来至少要减掉4万多,还有1万多的购置税和5仟多的保险费,在这车上的损失近7万元,也就是车总价的一半。当然这3点我都没能同意,保险公司的人说可以再谈。
我原先想过,车辆的赔偿问题涉及到两家单位,一个是保险公司,一个是4S店、厂家,保险公司的赔付肯定不足,剩下的部分应该由4S店、厂家赔偿,我曾经不止一次的告诉过4S店的总经理,你给我换一辆新车,保险公司给我的赔付可以全部给4S店,只要我自己不亏就满足了。我们俩这一个多月所遭受的经济、经历、精神、时间的损失我们都认了。
我怎么会遇上这种事?听说过炎热的天气或行驶当中,车会引起火灾,可我是停在有保安的非常安全的院内啊!再说来过几拨人在收集证据,均未发现人为因素,排除外因那一定是汽车的质量出现了问题,我曾给厂家建议一定要认真研究、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所在,好给今后的汽车产品提供经验,做到出厂的汽车百分百的合格,让消费者信赖,否则奔腾这一进入市场才2年多的民族品牌,会因产品这样或那样的质量问题砸奔腾的牌子。产品质量作为一个经营者来说,是一个天大的事,事情已经出了厂家应该敢于面对,不要隐瞒实情,更不要对此事百般推脱置之不理,要敢于把遮丑布掀开,过去奔驰公司和福特公司等资本家的公司的例子告诉我们,大公司遇到类似的案例总是以各种借口或专业知识说产品质量没有问题,来蒙蔽消费者。我们夫妻俩都是上班族,十几万元不容易呀,不可能你不理睬,我们就算了,我该怎么办请网友们给我出出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