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新标准,明年起,多数电动自行车将被归为机动车,几千万车主可能需要办驾照,戴头盔,与汽车同行。近日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公布4条关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国家标准,其中一项“20/40标准”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如果这一标准明年1月1日起如期实施,那么,两千多家生产企业可能因为难获摩托车生产许可而被迫退市,几千万电动车车主可能要考驾照、上牌、买保险,与汽车争抢日见拥挤的机动车道。
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昨天公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以下称《电摩标准》)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被划为机动车范畴。这一“国标”实施,意味着明年骑电动车的驾驶人,必须通过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等几道关才可以合法上路。关于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定义规定,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公里/小时且不大于50公里/小时,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