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以后,上海93号汽油等油品标准将相应提高。早报见习记者 王浩然 图
明天起,本市出租车将再次实施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对现行出租汽车运价进行调整,起租价提高1元、超起租公里单价提高0.30元。其中,市区出租汽车的小型客车起租费由11元调整为12元,超起租里程单价由每公里2.10元调整为2.40元。计价器更换工作可在10月底前全部完成,其间将实行“新老价格”并存。
11月1日前新老价格并存
早报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出租车调价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此次运价调整范围是本市配置使用顶灯及计价器的中、小型出租汽车。市区中型出租客车起租费由16元调整为17元,超起租里程单价由每公里 2.10元调整为2.40元;区域性出租汽车起租费由9元调整为10元,超起租里程单价由每公里2.10元调整为2.40元。市、区出租汽车的其他计费规定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不作调整。
自10月11日起,本市出租汽车计价器调整工作也将全面展开。由于计价器调整数量多、涉及企业面广、计价精度要求高,市有关部门将按计划分步实施计价器调整工作,10月底前可全部完成。
在这20天的过渡期内,本市出租汽车运价将会出现新、老两种价格并存格局。乘客可注意出租车后三角窗上的价格标签,并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付费。如遇到有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现象,可拒付车费并向本市交通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沪Ⅳ油品”价格将略涨
据吴建融介绍,本市出租汽车运价油价之所以再次联动,主要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为迎接世博会的举行,经国家批准,本市落实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提前实施国家机动车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本市将自11月1日起执行上海市车用汽、柴油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沪Ⅳ”标准)。届时,90号汽油将全面退市, 93号汽油等油品标准也将相应提高。
“11月1日之后,上海的油价将和北京油价基本一致,而与现行油价相比,每升的单价可能会相应上涨几角钱。”吴建融昨日回答早报记者提问时表示,“沪Ⅳ”标准油品的具体价格将由国家发改委来定。他表示,“沪Ⅳ”标准汽、柴油的价格将实行优质优价,具体价格水平将高于国Ⅱ标准的油品。
据了解,“沪IV标准”油品与北京现在用的油品基本相同。执行“沪Ⅳ”标准后,与现行使用的国Ⅱ标准车用汽、柴油比较,主要有害物质如硫、苯、锰、烯烃的含量,尤其是硫含量明显降低,有利于削减机动车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有利于促进本市交通节能减排,进一步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目前,上海93号汽油的现行价格为5.90/升,而北京93号汽油的现行价格则为6.28元/升。
油价上涨远超运价承受
另一方面,自2006年本市建立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以来,受国际原油价格影响,国内成品油已先后13次调价,自2007年11月起,油价水平就已超过现行运价所能承受的范围。当时,为保持出租车行业的稳定,确保驾驶员的收入不受油价上涨影响,由市政府和企业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实施临时性油价补贴措施。
对此,吴建融表示,对出租汽车采取油价补贴措施,是在特定条件下所采取的必要的临时性措施,但长期持续对出租汽车进行油价补贴,不利于行业健康稳定持久发展,同时也加重了本市公共财政支出负担。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油价变化对出租汽车的影响应通过运价油价联动机制予以疏导,相应提高或降低出租车运价。
名词解释
“沪IV标准”新油品
●因为现在“国IV标准”还没有完全统一制定出来,所以上海市经信委就暂时命名新油品为“沪IV标准”,与北京现在用的油品相同。
●从“国II标准”提升到“沪IV标准”,成本增加0.85元/升(为油品提升、90号汽油退出的两者综合成本)。
在11月1日之前,目前用的90号汽油还会保足供应,11月1日以后理论上就不再供应,最多有一两天的缓冲期。
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
●此次为上海市第二次启动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
第一次启动该机制正式调价时间为2006年5月11日,当时小型客车起步费由10元调整为11元;超起租里程单价由每公里2元调整为2.10元。
●调整的两个因素,起步价(以元为单位);里程单价(以角为单位)。
●根据2008年的数据测算,起步价每调整1元能应对0.79元/升的成品油价变动;里程单价每调整0.1元能应对0.35元/升的成品油价变动。
●从2006年5月上次机制启动以来,90号汽油从当时的4.13元/升,涨到了现在的5.43元/升。理论上2007年11月已经可以上调运价了,但是当时根据国家的总体要求和本市实际情况,主要由政府和企业来承担,对出租车行业实施油价补贴措施。
●机制的报告期为1年,所以此次运价调整后,1年内,运价不会再发生变化,不管国内外油价如何变动。
计算公式
加价部分
1.夜间上浮30%。调价后,市区小型出租客车在23时(含23时)至次日5时(不含5时)时段内的起租价为15.6元(12+12×30%),计价器显示16元,超起租里程单价为3.12元(2.4元+2.4元×30%)。
2.载客运距超过10公里(不含10公里),超过部分按超起租里程单价加价50%。此次调价后,超过10公里以后的,里程单价为3.6元/公里,若是在夜间,则再加收30%,为4.7元/公里。
3.在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或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时,每5分钟计收1公里超起租里程单价。
上调原因:换用93号汽油+油价上涨
此次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方案,综合考虑了现行运价与实施“沪Ⅳ”标准后出租汽车主导用油标号变化和油价上涨因素的影响。90号汽油将退出上海市场,93号汽油成为出租汽车主导用油,若参照现行北京地方标准93号汽油的最高零售价格,预计将比本市现行国Ⅱ标准90号汽油的价格每升提高0.85元左右。
同时,目前出租汽车所用90号汽油的价格为每升5.43元,而现行运价所承受的油价上限为每升4.60元,油价上涨因素为每升0.83元。综合以上两个因素,需通过运价消化的油价影响合计为每升1.68元。
新老价格并存20天 细看后三角窗价格标签
●夜间费:计价器实际显示起步价16元(计算价为12+12×30%=15.6元);计价器实际显示里程单价3.1元/公里(计算价为2.4元+2.4元×30%=3.12元/公里)
●超10公里:里程单价3.6元/公里;夜间4.7元/公里。
●计价器调整工作需要时间,全部完成估计在10月底,在接下来约20天时间内,将出现新老价格“并存”,不过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每次价格联动启动都会出现此情况。乘客可注意出租车后三角窗上的价格标签。
●根据测算,目前出租车每车次运营收入约为23元,调价后每车次运营收入能增加2.32元,即多收约10%。
●运价调整后,对于短乘距的乘客受影响要稍小一些,而对于长乘距的乘客受影响要稍大一些。根据静态测算,3公里内,运价多出9.1%;6.3公里,运价多出10%;7公里,运价多出11.3%;10公里,运价多出12.1%;20公里,运价多出12.3%;30公里,运价多出12.4%。
一年内运价基本不会再作调整
按照本市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规定,原则上以一年为一个联动周期。运价调整后的一年内,本市出租汽车运价不受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的影响,运价将保持相对稳定。这也就是说,明天起开始实施的出租车新运价,在一年之内应该不会再作调整。
今后,本市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将实行常态化运行,具体将根据国家总体要求和油价变化情况,按照联动机制的有关规定实施联动,提高或降低运价。
与此同时,本市将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健全经营方式,完善公司化经营管理;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依法打击非法运营车辆,改善经营环境;不断健全行业管理部门与驾驶员沟通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维护合法权益,解决好驾驶员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