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消息显示,一份名为《关于加快促进上海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初步拟定,由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联合制订的上述意见包括:从2009-2012年,对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服务企业和机构提供财政、金融、人才、公共采购等多方面支持,并推动嘉定等区县建设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基地。
该意见还提到,从2010年起,新能源汽车无须通过拍卖,可直接获得本市新增汽车牌照。上海市的目标是,到2012年,使新能源汽车实现10万辆级、产值300亿元的产业规模,力争形成国内领先、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自主产业体系和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