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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汽车消费税调整 厂家向小排量倾斜

时间:2008-08-20 22:00来源:《深圳商报》 作者:光耀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具体包括: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这是我国自2006年4月以来的第二次汽车消费税税率调整,其目的是抑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消费,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消费。

  影响厂家向小排量调节产品结构

  作为价内税的消费税与购置税等价外税不同,消费税税率的调整直接影响的并不是消费者,而是生产厂家;这也就是说,在汽车的报价中就已经包含了生产厂家向国家缴纳的消费税,而不是像购置税那样需要消费者另外缴纳的税费。而消费税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

  目前国内小排量汽车面临的困局,除了是因为人们的观念以及不少车型本身技术落后等因素之外,生产厂家在低价的小排量汽车上获得的利润较低也是重要因素之一。因此,这几年我们就看到了不少以前生产小排量汽车的厂家都转而生产价格更高、排量更大的车型,导致汽车市场产品结构畸形,与国际市场的走向趋势背道而驰。

  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厂家在销售过程中获得的单车利润就会增加,研发生产小排量汽车的热情也会随之增加。从这个层面来说,在消费税对产品结构的调节作用下,下调小排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对于促进小排量汽车的健康发展绝对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仅仅靠调整消费税,对于调整汽车产品结构来说还远远不够——在目前的情况下,调整消费税对汽车产品结构的影响甚至还不如居高不下的油价来得更加直接。这也就在等待小排量汽车消费税税率下调的同时,更加翘首企盼燃油税的实施。

  大排量豪华车近期价格将暴涨

  从7月开始,受大排量汽车消费税可能上调的传闻影响,不少买家不愿意承担税率提高之后的新增购买费用,纷纷将购买行为提前,而这也提高了这一个多月来大排量车型的销量。与此同时,记者从多家豪华车品牌经销商处了解到,近期,豪华车销售量较5、6月份有明显上升。此次消费税率的上调对3.0升以上豪华车的价格影响较大,例如一辆车身价60万元左右的车型,在9月1日以后购买,车身价按比例计算将会上涨6万~8万元左右,再加上车辆购置税、保险等上涨的费用,在9月1日以后消费税率调整后的差价将达到8万~10万元左右。

  在市场上,趁着此次大排量车涨价有不少车商已经悄悄开始囤积车辆,准备在消费税新政正式实行后高价卖出,赚取其中的差价。其中也有部分经销商致力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坚持调整前不涨价。记者采访深圳市最主力的进口车代理商和经销商的中汽南方集团时,中汽南方负责人表示,“尽管供货非常紧张,但我们不提价、不囤积车辆。9月1日前,我们将坚持按原指导价销售,保证市场供应,给消费者最大的实惠,争取满足市场需求。中汽南方注重的是服务诚信,而不是短期利益。”以进入中国市场仅一年的英菲尼迪品牌为例,其目前所有在售车型的排量均在3.5L以上,虽然消费税调整的时间已经确定,厂家未发布任何正式官方公告调整价格时,深圳南方英菲尼迪将还是严格执行厂家指导的销售价格,绝对不私自加价销售。

  业内人士分析,长期来说,豪华车消费群体是固定的。对大多数能买得起上百万元奔驰、宝马车的消费者来说,车价上涨他们可能不会太在意,并不会影响其销售,反而能买得起这些奢侈品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所以认为对大排量车销售长期销售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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