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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决定:自10月1日起启用新版机动车行驶证

时间:2008-09-25 13:08来源:公安部网站 作者:
    公安部决定自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启用具有较先进防伪技术的新版机动车行驶证,进一步提高机动车行驶证的防伪技术,加强行驶证的印制、核发管理。对已核发的旧版行驶证,只在办理换证和补证业务时换发新版行驶证。

  据介绍,新版行驶证综合使用了近30项防伪技术,重点改进了直观视觉查验的技术。证芯材料采用专用纸张,由普通白卡纸变为非标准克重的专用安全纸张,嵌入荧光纤维和开窗式彩色金属线,从源头上控制证芯材料,提高造假难度;证芯采用防伪印刷,底纹从普通印刷变为专业防伪印刷,并采用随机底纹、特殊暗记和印章荧光印刷等技术措施;证芯增加一维条码表示的序列号,加强对行驶证生产、核发和使用的溯源管理。同时,统一专用防伪塑封套的技术要求,使用双通道变色、双色荧光图案,采用全息透镜技术;开发应用了数字化发行和使用管理系统,以规范对行驶证的使用和管理。此外,还对行驶证的个别签注项目进行了调整。新版行驶证将与《机动车登记规定》同步实施。自10月1日起,对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一律核发新版行驶证;在换发新版行驶证时,公安交管部门收取每本15元的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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