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汽车产品质量投诉研讨会上获悉,针对目前汽车质量投诉上升的现象,有关部门拟对由于设计原因造成涉及安全的汽车缺陷产品实施强制召回。目前,由相关部门草拟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已经报国务院有关部门,而相关配套法规《产品责任法》、《消费安全法》也在起草当中。
据了解,目前的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属于部门法规,由于没有相关配套法规,对于企业没有强制效力,因此目前汽车召回制度一般是管理部门建议,汽车企业自愿召回,而随着汽车投诉案件的增多和消费者投诉解决难度的增大,自愿召回已经不能解决汽车市场快速发展造成的问题,而随着汽车相关法规的成熟,强制召回再次被重新提上日程。
曾经被业内寄予厚望的汽车产品“三包”,2002年至今仍然没有出台,这是制约该项召回制度实施的最有力法规。有关人士在研讨会上表示,汽车“三包”制度本身没有任何问题,只是由于配套法规不健全,实施起来有难度。而随着汽车产品问题的大量出现,今后的质检部门的工作重点是产品质量问题,而汽车产品的安全性是比较紧迫的问题。
目前,质检部门已经开始和消协、汽车检测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建立汽车投诉系统和技术信息系统,为明年实施汽车强制召回作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