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买车时会考虑很多因素,价格、安全、外观、燃油经济性等等,而行车的安全性想必又是每个消费者格外关注的。在买车时都会问销售人员:车身坚固不坚固、有没有安全气囊等等。关于安全气囊,它是在车身里面的,在正常状态下也看不到它的样子,只是知道在遇到紧急碰撞的时候它会弹出来保护车内人的安全。但是近来消费者频频反应:安全气囊似乎不一定就安全,它在紧急时刻有时却不能打开……
去年3月16日,天津市京津塘高速公路发生了一起严重车祸,一辆丰田威驰(vios)轿车和一辆大货车发生碰撞后,撞在了高速公路护栏上。车内有两人,一人轻伤,一人脸部受到严重创伤。这辆车才买了四个月的时间,刚刚行驶了5000公里,车里配备了安全气囊,但是在出车祸时一个安全气囊也没弹出来。
我们都知道,安全气囊属于汽车的被动性安全范畴,事故发生时,需要在一定条件下才会自动打开,从而保护车内人员的安全。为此记者做了相应的调查。很多车主都存在这样的一个理解误区,那就是一旦遇到事故,气囊就应该打开。其实不然。
一位专门研究汽车碰撞的专家告诉记者,气囊打开的条件是很严格的,它与碰撞的速度、碰撞的角度、减速度值、变形量等等都有关系,并不是碰撞得比较严重就一定会打开。由于有些车辆有质量问题,甚至出现过没有达到气囊打开的条件,气囊就突然蹦出来伤人的事情,以不具备打开的条件而突然打开也是很可怕的,当然也不排除的确有些汽车存在质量缺陷。根据交通事故处理案卷显示,事故是由于威驰车与大货车追尾后自身的前脸撞击到道路中间的护栏,因此被撞物是固定的钢筋物体,而一汽丰田销售新车时产品说明书和用户手册明确的指出:车辆正向三十公里速度撞到固定物体是气囊打开的一个完整阐述,按照被动安全设计,安全气囊会在车辆受到可能给驾驶员及车上乘员造成严重伤害的剧烈撞击时启动,一般轿车只要每小时时速超过30公里,受到来自前方的碰撞后,安全气囊就应该开放,何况威驰车前部基本已经撞毁安全气囊就更应开放了。目前我国并无统一的标准,加上各厂家之间有一定的差异,所以在遇到事故的时候厂家可以“自圆其说、自证其说”,这也是厂家们惯用的抗辩手段。
在随后的调查中车主张女士、云先生向记者提供了08年10月天津南开法院在国家汽车鉴定中心为车主与一汽丰田调解时的全部录音,录音中一汽丰田派出的代表明确回答:要鉴定气囊是否存在问题就必须依靠一汽丰田的ecu技术,但目前鉴定这项的机器只有两台,一台在美国,一台在日本,且ecu内的代码不会透露给外人,就是做了鉴定车主也不会知道结果。
天津市消费者协会的一名专家向记者透露,这是一起典型的因缺陷产品损害消费者财产权的商业欺诈案例,一汽丰田在国内既然没有ecu技术设备,那么所生产车辆的安全气囊是不能称为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为真实、明确的答复。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的要求;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据此,消费者享有财产安全权,经营者有保障消费者财产安全的义务,一汽丰田欺瞒消费者导致消费者购买的汽车与演示不一样,存在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