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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豹两天内连坏助力泵 厂家言论惹车主发飚

时间:2011-04-27 11:21来源:南方网 作者:
  

    不少车主在权益受损时要么怕惹事而自认倒霉,要么一筹莫展,不过有些车主会不畏艰难而勇于维权。与只会通过单一方式维权的车主不同的是,青海的唐先生被厂家工作人员激怒后,则准备了“堵大门”、“示众”以及“做广告”的三套维权方案,只看厂家“脸色”而“相机行事”。

    尽管已筹备了三套维权方案,但唐先生却告诉本网,他是情非得已而为之,他既不是一个想搞事的人,也不是一个怕事的人,他这样做只为讨一个说法。

    事件回放:长丰猎豹两天坏两个方向助力泵

    今年3月26日唐先生在青海万华金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广汽长丰猎豹SUV,27日付款提车后便开车去青海的祁连县办事。

    在行驶300多公里后,唐先生发现方向盘越来越重,打方向的角度越大就越重,已经到了自己快控制不住的地步了,为了避免引发事故,唐先生唯有在半路上停了下来。

    唐先生停车后立即致电万华金鹰4S店反映情况,随后用手机拍了一张方向机照片传了过去。随后4s店通过该照片确认了方向机助力油泵出现故障。但因相距300多公里,且路上还有冰雪,救援车次日才赶到现场,因无库存配件,维修员从一台试驾车上拆了一个助力泵来应急。最终问题在更换助力泵后解决。

    换泵后的这辆长丰猎豹在行驶不到200公里再次出现同样故障,而当时给唐先生进行维修的救援车甚至还未回到4s店,面对再次出现的故障,维修人员也只能先拉回4S店进行再次修理。

    投诉原文:长丰猎豹质量差,转向助力泵2天坏2次

    厂商定性助力泵坏为小事情,车主被激怒

    鉴于才买两天的新车就两坏助力泵,严重影响到了行车安全,唐先生要求退车,但遭到拒绝。其后唐先生考虑到经销商的难处,同意维修车辆,但提出三点要求:一、厂商必须告知故障的真正原因;二、保证类似故障不再发生;三、若因该故障引发意外事故,厂商应该承担责任。

    对于上述要求,4S店口头答应但却拒绝出具书面保证,唐先生在多次交涉后,被告知此事应找广汽长丰西南区的一位蒋经理处理。在向蒋经理介绍事件经过后,其承诺会尽快处理,但半个月过去了,唐先生却死活等不来蒋经理的电话,无奈之下唐先生再次致电蒋经理了解进度,不想这个电话却让他很是上火。

    蒋经理说,他调查过了,这是小事情,不可能退车,只能维修!

    “小事情”?唐先生闻知此言差点火冒三丈,才买两天助力泵就坏了两次,这对厂家来说也许是小事,但谁都知道方向故障可能导致车毁人亡,这样的事对车主来说绝对不小!一番争论后,蒋经理竟生气地说:如果车主觉得厂家的做法有问题,可以去向有关部门投诉,起诉也可以!

    车主策划三套方案准备维权

    唐先生告诉汽车投诉网,他被蒋经理的话彻底激怒了,本来刚买的车两次大故障就让他很不高兴,且在路上还耽搁了两天,厂家不安慰不说,还说这是小问题,这分明是不把车主的生命当一回事!为了讨一个说法,他最近在学习维权方面的法律知识,打算通过三种方式维权。

    一是将车开到4S店门口,让所有打算买广汽长丰汽车的人看看厂商是如何不作为;二是将车拉至广汽长丰的湖南生产基地,摆在厂家门口,扯上横幅告诫大家;三是拉车去参加北京车展,给厂家做“活广告”。

    将选哪一种方式维权,唐先生说这取决于厂商的态度,如果其仍一如继往地漠视,只能选择后者,虽说拉车去北京“参展”要花一大笔钱,但他不在乎,因为这给厂家带来的影响远远大于自己的损失。

    网站评论

    在与唐先生近半个小时的电话沟通中,他重点提到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提车两天就两次大故障,如此严重的问题厂商该不该给车主一个说法?二、如果因方向故障出现意外,厂商应不应承担责任?三、厂家负责人认为只是小事情,无疑是在漠视车主的生命权,伤害了车主的感情,为此采取过激的方式维权是否合理?

    唐先生的疑问其实也是目前众多车主经常遇到的问题,汽车投诉网评论员大陈认为,对于第一点,尽管从感情上来说车主们无法接受重要部件频繁故障,但就此要求退车似乎缺乏相关的依据,因为汽车行业缺少像“7天包退、15天包换之类”的三包规定。

    尽管不能退车,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很显然,对可能危胁行车安全的方向助力泵故障,厂家应该给车主一个说法。

    对于唐先生提到的第二个问题,大陈认为《消法》其实已有明确的规定。如《消法》第三十五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而关于唐先生提到的三种维权方式,大陈并不支持,因为像拉故障车去参展这种过激的维权,其实是“杀敌三千时自损八百”。因为该方式很可能给厂家的声誉带来巨大影响,不排除厂家会反过来起诉用户侵犯商誉权。对此汽车投诉网建议双方能本着互信、互利的原则,坦诚沟通,尽快拿出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以免矛盾进一步激发,这对双方都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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