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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委否认十万元确保购车摇号中签说法

时间:2011-04-18 13:03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上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热线4008000088接到赵先生电话反映,在北京市丰台区马家楼桥附近的汽车交易市场内,有人打出购买新车不用摇号的广告。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赵先生反映的情况仅仅是一种吸引眼球的噱头,但市场上确实一些人宣称花高价可以办到新车指标。到底是确有其事还是一场骗局?

  赵先生是在新发地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北门看到这则广告的。一辆白色福田面包车车窗上用白纸写着“不需摇号”几个字,并留下了具体地址和电话。

  记者按着地址来到了市场内某展厅门口,两名男子正在门口闲聊。一名男子解释说,这是一场误会。按照规定小型客车购车指标需要摇号获得,但小型载货汽车不需要参加摇号,他们卖的就是这种货车,打出这种广告仅仅是一种“赚眼球”的促销手段。

  正当记者失望准备离开时,另外一名男子突然说话了。

  车贩子:买号的话我能给你找人。

  记者:买号是吧,多少钱现在?

  车贩子:现在我估计也得炒到10万了。

  记者:是摇的新号吗?

  车贩子:不是,就是把指标直接给你。人家能操作,究竟怎么操作咱也不懂。

  这名男子说,他的一位朋友有路子,专门做的就是这种生意,可以保证办到新车购车指标。

  车贩子:前段时间做假票,然后卖票,就是开到去年23号之前的票。现在那么干封了,干不了了。反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怎么着都能弄。

  男子给记者留下他的这位朋友的电话,记者按照电话拨打了过去,一名姓张的男子称保证能在下个月摇到购车指标。

  张姓男子:关键是贵啊,你能接受的了吗?10万!

  记者:这10万包括什么呀?

  张姓男子:就是上牌的,包你能上牌。

  记者:是新牌还是二手的?

  张姓男子:新牌,下月26号给牌,下月26号摇号能摇下来。

  据北京市交通委统计,4月份购车摇号中签比例已达28:1,5月份中签更难。当记者对能不能中签表示疑虑时,姓张的男子让记者百分百放心。

  记者:听新闻说这次的摇号比例很高啊。

  张姓男子:保你能下来,不下来不收钱啊!

  记者:交多少钱订金呢?

  张姓男子:交70%

  记者:就是7万是吗?

  张姓男子:对!不下(牌)退您。您放心不会拿您钱的。

  那么男子宣称的高价能办新车指标是不是真的?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办公室主任刘建军表示,摇号完全由电脑生成,程序公开透明,男子所说的情况完全不可能。

  刘建军:这申请环节是个人在网上或者在每个区县有个窗口申请,然后下一步是审核,都是各个委办局各个专业部门去审核。所以,申请,审核这个环节上都是没有问题的。申请审核通过以后,下一个环节就是摇号。摇号实际是通过这个计算机系统摇号,而且每期的摇号现场都有公证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新闻记者,还有每次邀请16位申请人代表、4位特邀代表。从这个摇号过程来讲肯定不会有什么问题,而且摇号都是公开、公正和公平的。

  刘建军主任提醒急于想买车的市民为避免上当受骗造成损失,不要相信所谓的承诺。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一些4S店为吸引不符合摇号条件的消费者买车推出了“租号购车”的方式。

  新发地汽车交易市场北京中业丰田4s店女销售员胡丽就向记者推销起了这种买车方式。

  胡丽:有我们同事备案的,用我们同事的名,人家要担一定的风险,要给人家付一定钱。没有八万那么多,但也要三四万。有些同事备案完可能买不起,又是外地的,也没有长期打算在北京发展,就卖给你,但是要上我同事的名。

  胡丽说,这种交易方式形式上类似于租车。

  记者:具体怎么办呢?

  胡丽:两个人签协议,我把号给你了,但是还是上我名。如果政策变了,或者以后你有资格了,再把车过给您。就等于和租赁差不多。

  记者:相当于我花几十万从他这租了个车。

  胡丽:那不一样,两人签了协议,法律意义上车是你的。

  记者:那协议有效吗?

  胡丽:找公证处公证有效。

  这种看起来“双赢”的租车方式却遭到了法律人士的质疑。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涂海涛律师说,胡丽所说的租车实质上是消费者花钱买了一辆车,却落在了别人的名下。涂海涛认为,不仅双方的协议无效,而且对于卖方存在着巨大的法律风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号牌所有者作为名义车主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涂海涛律师:出借的一方,因为机动车本身不是他的,他把车辆身份出借给他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由于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按照号牌、车的身份、车主是谁来确定侵权责任,从车辆登记角度讲,车辆就是他的,交通肇事的责任就应该由他来承担。

  对于涂海涛律师所讲的法律风险,销售员胡丽也是心知肚明的。

  胡丽:那得同事或朋友商量一下愿不愿意卖给你这个号,把房写在人家身上还好,把车写在人家身上,出事故的话首先找的是车主,驾驶者是有连带责任的。

  涂海涛律师还表示,对于另外一方,也就是实际的购车人也会有一定的风险。如果号牌所有者因其他纠纷卷入诉讼,他名下的车就会被当做他的财产予以执行,实际购车人会因此白白遭受损失。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办公室主任刘建军再次提醒有买车意愿的市民不要轻信经销商的游说。

  刘建军:过户这块,现在严格控制车辆过户,不可能出现A的人,把车过户到B这儿。从这个角度避免贩卖车牌号。原来也有过“背车一族”,背车一族这个事情法律风险很大。出现任何事情以后,原来驾驶者是第一责任人,你就是间接责任人,你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也应该提醒老百姓,对这块也应该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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