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试点阶段于2010年5月31日画上句号。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在这一年的试点中一直处于动态调整阶段,补贴力度不断加强,补贴对象也一再扩大。如今,消费者、回收企业和拆解企业均已成为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补贴对象,而4月底才出台的《家电以旧换新拆解补贴办法》(以下简称《拆解补贴办法》),终于在试点即将结束时确定了拆解企业的补贴对象“身份”,也终于圆了拆解企业期盼补贴政策的“梦”。
“拆解补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在拆解过程中遇到的资金困难等问题,能够提高拆解企业积极性,有利于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推广实施。”同湖南万容科技有限公司营销总监曾焕湘一样,对于能够获得补贴,拆解企业都显得很开心。对于这个不温不火发展多年的行业,拆解补贴应该算得上是个利好消息。
按照《拆解补贴办法》规定,拆解企业将根据实际拆解处理完成的以旧换新旧家电数量获得定额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电视机15元/台、冰箱20元/台、洗衣机5元/台、电脑15元/台,而对空调不给予任何补贴。“拆解补贴虽然不算很多,但是能够缓解一部分企业‘拆不起’的问题。”曾焕湘同时还表示,如果想让拆解企业真正从拆解补贴中受益,还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拆解企业的机械化程度较低,可能会提高拆解成本;二是要对旧家电的回收价格进行严格监管,虚高的回收价格会抵消拆解补贴的部分作用。
拆解补贴由中央财政和试点省市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负担80%,试点省市财政负担20%,实施统一的补贴额度。“对于像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拆解补贴的作用可能会小一些,毕竟位于特大城市的拆解企业的运营成本、人力成本、运输成本都要高些。”华星集团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市场策划部经理周徐说,“但是,我们还是很高兴能够得到国家政策的补贴。目前,华星正在积极提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置能力,二期项目正式运营后,华星的年处置能力将超过200万台。”
对于何时能够拿到补贴以及补贴的金额,受访的拆解企业均表示乐观。据企业人士分析,《拆解补贴办法》实施前已经完成拆解的旧家电,应该可以计入补贴范围内。《拆解补贴办法》也明确规定,对2009年6月1日后消费者交售的以旧换新旧家电完成拆解处理的,予以拆解补贴。
当然,拆解企业想要获得补贴也并不容易,必须完整提供包括《家电以旧换新拆解处理补贴申报表》、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家电回收企业开具的旧家电销售发票(附购货清单)、拆解企业垫付运费凭证(附运费收据)以及拆解记录表和拆解产物销售凭证或处理证明在内的五项资料。“就北京市而言,要求对家电以旧换新回收的旧家电进行环境无害化处理,想获得拆解补贴需要提供不少的单据,如已将荧光粉交由指定的危险废弃物处理企业的单据等。”周徐介绍说,“目前,北京市有关部门正在核实拆解企业上交的资料,一旦资料审核得以通过,拆解企业应该就能拿到补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