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卖空调的时候承诺五年包修,可是才用到第四年空调坏了,商家却甩手不管了。这可让消费者程先生感到很气愤。
程先生于2006年7月22日在某家电商场看中一款柜式空调机,该机的厂家还承诺:该公司产品自开出发票之日起整机包修三年;压缩机包修五年。于是程先生以2630元的价格将该款空调机买回了家。可是今年5月初,当程先生再次打开空调时,发现空调机大热天就是不制冷。程先生只好找到商家的维修部,经维修部的工人师傅检测判断是压缩机坏了,程先生同时还被告知由于该空调机的厂家已停产,如果要更换新压缩机连同加氟利昂收费800元,为了及早将空调运转起来,程先生当时也没多想,表示同意付费维修。可是空调机是修好了,但程先生的心理却有些不解,因为当初厂家承诺五年免费包修,凭啥就不兑现呢?在与商家维修部交涉多次无果的情况下,程先生来到了当地消协要个说法。
消协人员查验了程先生的购货发票等资料后,确认该机应在厂家包修的范围,随即与商家进行沟通,商家称该厂已停产,与商家的供货合同和售后服务的合同均已终止,因此商家的维修部只能按照国家的三包规定来执行,即整机包一年,主要部件包三年,程先生的空调机已超过三年,所以要付费修理。
消协人士认为,消费者是通过商家才购买了该款空调机,厂家的承诺就应视同是商家的承诺。其次,就在消协调查此案时,还曾经打通过厂家的维修电话,说明厂家并没有因停产而不履行其承诺。因此商家的维修部收取程先生800元维修费应当退还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