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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四舍五入 缺斤短两” 消费者难维权

时间:2008-05-12 23:59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王峰
    提到缺斤短两,人们自然会想到买菜,可有谁会想到购买家电产品也会遇这样的问题呢。但专家却指出,四舍五入几乎是家电业的行业惯例,消费者因此遇到的消费纠纷并不少。

  电视机尺寸缩水消费者维权困难

  北京的张先生对家电缺斤短两深有体会,他不仅购买了一台尺寸缩水的平板电视,而且还没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去年在北京旺市百利商店购买了一台32英寸液晶电视,价格为4290元。装修房屋时,他无意中用尺子量了一下电视机的尺寸,才发现其屏幕仅为80厘米,而32英寸应该是81.28厘米。张先生认为,电视机尺寸缩水应属欺诈行为,因此起诉要求旺市百利商店退货并加倍赔偿其经济损失。但是在法庭上,生产企业代理人称:“32英寸液晶电视所使用的液晶屏都是80.4厘米的。”因为多数品牌使用的液晶屏都是31.5英寸,是生产方生产模具的差异造成了这个微小的差距,“行业标准”一般都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统一为32英寸。最终,法院还是采纳了“行业标准”,驳回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对此,业内专家、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高级工程师安永成证实,目前在家电行业内的确是把四舍五入当成是行业惯例,这是考虑到不同企业间生产模具和制作方式等存在细微差别而制定的。

  不过,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却表示了不同的看法。他说,虽然对法院的判决结果应该尊重,但是作为生产企业,还是应该考虑到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瑕疵。固然尺寸缩水是因为生产模具等原因造成的,行业内也有四舍五入的惯例,但是毕竟消费者不是业内人士,也不懂什么行业标准,消费者看重的是产品实实在在的数据,企业在销售产品时应当将实际情况如实地告诉消费者,否则就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不尊重。对上述案例,武高汉认为,生产企业虽然表面上赢了官司,但却仍是输家,因为它因此失去了消费者的信任。

  缺斤短两常发生几乎成普遍现象

  电视机尺寸存在缺斤短两的现象,其他家电产品的情况又如何?记者发现,诸如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等家电产品,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斤短两现象。

  河南消费者付女士告诉记者,2007年8月她买了一台5公斤容量的波轮洗衣机,当时就是考虑到可以方便洗床单、被罩等大物件。因为怕放的衣服太多,影响洗衣机的寿命,付女士每次都是尽量少放衣服。有一天因为要洗的衣服实在太多,于是专门称了一下,并把总重量3.7公斤的衣物放进了洗衣机进行洗涤,可没想到衣服放入后,洗衣机一直发出“嗡嗡”的声音,而洗衣筒不能旋转。

  付女士拨打了企业的售后热线,一名工作人员解释说说明书上标的5公斤是指湿衣服的重量。但付女士查看了说明书,并没有在重量后面看到有干衣还是湿衣的标注。按照她的理解,应该是指干衣服的重量。“湿衣服怎么算啊?沾多少水算是湿衣服啊?”后来,付女士再次拨打售后服务热线,另一名工作人员说,洗涤容量是指干衣服的重量,并通知维修工人去看看。维修工人上门后放入少量衣服,机器运转正常,就对付女士说,这不属于质量问题,无法维修,建议她每次少放一点儿衣服。付女士认为,洗衣机的实际洗涤量同产品说明书和企业的宣传不符,企业涉嫌欺诈。但是企业售后服务人员对此避而不谈,只是建议消费者根据洗衣机的运转情况,适当放入衣物洗涤,不要太过纠缠说明书所标重量。

  遇到家电缺斤短两,想较真很难,山西消费者何家民对此深有感触。何家民多年前购买了一台冰箱,冰箱使用说明书上标注了冷冻室有效容积为95升,并注明“冷冻室采用抽屉分隔储物,互不串味。”何家民说,他多次测算,发现冷冻室3个抽屉的容积最多只有75升,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外。为此,他找到商场。商场说冰箱不存在质量问题。他又找到厂家,厂家的回答是:抽出抽屉,冷冻室有效容积就够95升,并解释说,根据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放抽屉是为了用户方便使用,当然也可以取出不用。何家民为此花了好几年的时间,不知跑了多少路,打了多少电话,但一直没有找到说法。记者也曾尝试向多个制冷专家、标准专家、家电专家咨询,但专家们都出于这样或那样的考虑,不是解释不清,就是不愿解释。

  购买产品防缩水可进行现场测量

  专家解释说,电视机屏幕尺寸的测量方法,是以屏幕对角线的长度为准,单位通常是英寸。市场上销售的个别产品存在尺寸不实的现象,主要表现为比标注的标准尺寸少1-2厘米,即少了不到1英寸。一般来说,屏幕切割时都是按照整尺寸进行的,不会有缺少不到1英寸的现象,也就是说,缺斤短两的屏幕不是正常的屏幕,可能是厂家故意切成更小的屏幕,但更可能是厂家使用的不是A级屏或生产工艺不过关造成的。非A级屏的价格比A级屏低很多,使用这种屏幕生产的电视,通常在性能和尺寸上会有不足。而有时候,落后的生产工艺也会造成屏幕大小的损失,从而造成产品不合规范。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厂家为了调整屏幕的物理分辨率,而不得不稍稍牺牲一下屏幕的大小。

  消费者购买电视时,许多人愿意以产品型号来确定产品的尺寸,这是不科学的。一般产品型号会和产品的尺寸相关,但也有特殊情况,有些产品的大小与型号中的数字毫无关系,购买电视还是要问清楚。1-2厘米的差距并不明显,肉眼很难分辨,为了防止缺斤短两,最好在购买时用尺子量一量。

  企业应加强自律真实尺寸要告知

  对于家电产品缺斤少两给消费者带来的麻烦,武高汉向记者证实,各级消协在调解这类纠纷时,企业常用行业标准来搪塞,给调解带来很大的难度。他认为,行业标准应该是引导企业向更好的目标发展,而不应该成为不负责任企业和低级产品的保护伞。退一步说,即使是行业标准,企业在销售产品时也应该将产品的真实尺寸明确告诉消费者,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武高汉表示,虽然不违法就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无可厚非,但是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消费经济时代,企业加强自律,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才是赢得消费者信任、更有效地拓展市场的关键。否则,即使像上述企业一样,赢了官司也不光彩。果真要到了消费者购买家电产品都拿着尺子去选购的地步,那不仅是打了企业的脸,更是对整个家电行业莫大的讽刺。买电视为防尺寸缩水,可带着尺子现场测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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