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中国电子商会、中国家电市场联合调查研究课题组联合发布的《2008年一季度中国平板电视城市消费者需求状况调研报告》显示,我国平板电视仍呈快速增长趋势。但针对平板电视消费中的纠纷,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呼吁,目前家电行业标准并不规范,行业标准应该以保护消费者角度出发,而不是为了保护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司长王秉科透露,今年一季度,国内市场平板电视消费需求实现210万台,比2007年同期增长26%。2008年国有平板电视行业发展趋向成熟,一线国产彩电企业的“上游突破”,为2008年的平板电视消费市场发展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和变数。
此外,报告显示,一季度,中外品牌出现“对半格局”。外资品牌在大城市市场略微强势,超过50%;三、四级城市市场国产品牌优势明显,五大国有品牌占据80%以上的市场份额。外资品牌市场份额的增长得益于价格策略的运用,一季度外资与国有品牌的价格差距已从2005年的10000元变为1000元。
但武高汉表示,平板电视销量猛增,使得消费者对平板电视方面的投诉增多。“有关平板电视尺寸的投诉最为明显。”武高汉强调,“很多企业生产的电视屏都不到所标注的尺寸,但这种情况都是符合行业标准的。以前CRT时代,电视屏是球面的,行业标准允许实际尺寸与所标注的尺寸不符,消费者可以理解,但现在已是平板时代,电视屏不再是球面了,行业标准就应该有所修改,从保护消费者的角度出发,不要制定有企业保护色彩的标准。”
武高汉还对液晶屏提出了质疑:“目前的技术是完全可以维修好坏了的液晶屏的,但许多厂商在售后时往往更换消费者的液晶屏,那么坏的液晶屏维修好之后去什么地方了呢?不排除重新流入市场的可能。”“从行业的角度出发,企业、行业一定要自律。”武高汉最后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