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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委发通知:第三批家电下乡企业限定15家

时间:2009-04-09 19:23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吴文治
    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企业将再增加15家。昨日,市商务委发出通知,家电相关企业可以依照条件申报入围家电下乡销售企业。

  目前共有34家流通企业成为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企业,除国美、苏宁、中复等零售企业外,美的、海尔等家电生产企业也入围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行列。记者昨日从市商务委了解到,经过前两次对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企业的招标,目前能够申报并进入第三批的流通企业已是少数,将以微波炉、热水器等家电下乡产品的生产企业为主。

  根据通知,欲申报销售家电下乡产品,须具备家电流通经营资格,而且家电产品年销售额一般在3亿元以上、配送能力覆盖本市所有郊区县等条件。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将择优选择15家销售企业推荐至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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