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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0月起物业服务标准由第三方评估

时间:2010-07-09 17:33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
  

  物业费标准怎么定?以后不再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单方说了算。本市今年将在国内率先引入第三方物业评估监理机制,对物业项目交接验收、物业费和物业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估。昨天,市住建委正式发布《北京市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管理办法》,该办法10月1日实施。

  “今后,本市小区物业费将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测算后确定。”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开发商在销售房屋前,须从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第三方评估监理机构名录中随机抽取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对社区物业服务费用进行测算,测算结果应当在销售场所予以公示,并写入房屋买卖合同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这意味着,北京市物业价格形成机制发生了彻底变革。困扰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合理收费问题开始有了较好的解决机制,小区的物业费由开发商确定后就基本“一成不变”的状况将得到改变。业主、物业公司任何一方希望调整物业费,或者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请第三方监理来“公断”。

  市住建委副主任张农科表示,目前本市物业服务市场已相对成熟,引入和培育独立的第三方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对厘清政府行政边界,解决物业服务矛盾纠纷,规范物业服务市场主体行为有积极意义。

  根据该办法,物业服务评估监理业务范围,主要分为物业项目交接查验、物业服务费用评估、物业服务质量评估三方面。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作为独立第三方机构,将统一接受委托,统一出具评估报告,并对委托人负责。今后,市住建委将定期公布备案的第三方评估监理机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以保证其具有社会公信力。

  为了规范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市住建委还制定了《北京市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规范(试行)》、《北京市物业服务费用评估规范(试行)》和《北京市物业服务质量评估规范(试行)》,以配合《北京市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管理办法》的施行。

  该办法在起草制定过程中多次召开业主代表、企业代表和社会专家座谈会,并通过网上公示,吸纳社会各方意见,还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展了物业交接查验试点。RJ046

  【 政策解读 】

  谁具备第三方评估资质?

  第三方评估机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从事物业服务评估监理业务;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开展评估监理业务所需设施、设备和办公条件;具有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等。符合条件的机构还须到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备案机构名单。

  市住建委物业处处长于良介绍,目前本市具备上述资质的第三方评估监理机构有五六家,但有意向注册成为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的企业为数不少。在“办法”施行初期,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作为新兴行业部门,正处于市场培育阶段,不宜设定过高门槛。

  谁监督第三方评估机构?

  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从事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时,并不能自己“独断”,而是必须从市住建委建立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专家库中选择专家进行评估监理。物业服务评估监理专家出具评估意见,并对评估监理机构负责;评估监理机构出具评估监理报告,并对委托人负责。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已经制定《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管理办法》,对有违规收受利害关系人财物、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的专家,市住建委将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行业专家资格,予以通报,终身不得重新申报物业管理行业专家,不得参与本市评审、考评、评估活动。(记者 窦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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