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脑制造商暴强的“小强原罪说”一经披露,便有不少网友为“小强”喊冤,自认为掌握真理的网友认为该公司应向小强“谢罪”。然而,此等“创意”并非该公司独有。2010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另一比肩“小强”的网络“明星”同样引人关注。
当天有网友在315TS发帖称,自己购买的一辆一汽大众速腾车不仅有两主人,而且强悍的是,有关该车车漆局部腐蚀的原因,一汽大众4S店给出的解释竟为“鸟粪”等污物导致。
“小强”未走,又掉下了“鸟粪”,这个世界怎么了?
车辆登记信息为陌生人
晓辉(车主化名)在315消费电子投诉网()的投诉中反映说:2009年6月,他在湖南长沙购买了一辆一汽大众的速腾(1.6手动时尚型,亮银),车辆行驶里程2500公里时,4S店要求他去做所谓的自费首保——更换机油和机滤(厂家随车手册注明首保应该是行驶了7500公里)。
此次的保养提醒无意间让晓辉发现,他的爱车“车主信息”上登记的竟然不是他的名字,联系电话、身份证等也非他本人。对此,一汽大众速腾4S店解释破绽百出,也不能自圆其说。
晓辉联想到当初购买此车时,4S店在销售合同签好后又在备注栏内补充注明“不得因任何原因换车”,这显然不符合常理。再者,据他了解,该4S店将二手车当新车卖已有先例,他举例:曾有一台尾号是“1068”的车由于有质量问题而被客户退回,该4S又把该车卖给了另一个长沙的车主。“莫非我买到的也是这样的二手车?如果车主信息栏中注明的那个陌生人要回我的车,我将在法律上无任何证据证明该车真正的主人是我,是车辆出卖了我,还是一汽大众出卖了客户利益?”晓辉认为该车有许多他所不知道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