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昨通报违法广告
椰岛鹿龟酒等上“黑榜”
晚报讯 “椰岛鹿龟酒”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广告;辽宁新世纪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通脉强肾酒”,擅自篡改审批内容、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虚假宣传……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今年1月违法保健食品、医疗器械、药品广告通报,其中包括22种违法保健品、10种违法医疗器械、14种违法药品广告“上黑榜”。
据了解,在这22种违法保健品广告包括,武胜路469号的“久快”天雄牌正元胶囊,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虚假宣传;天能中年宝片,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第一药商厦(南京东路)、上海药房(淮海中路501号)的金谷纤维王,未经审批擅自发布、擅自篡改审批内容、虚假宣传;珍奥上海公司的珍奥核酸胶囊,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南京中科的蜂胶养生宝胶囊,擅自篡改审批内容、虚假宣传等。
10种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包括,上海特约经销雷允上药城三楼发布的、大连魔针电子研究开发中心生产的“汉神治疗仪”多功能疾病探测治疗器,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虚假宣传;河南省永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骨痛消贴“骨消痛”,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