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一农妇在周至县人民医院产下一死胎,截至目前事发已经快40天,家属近10次向医院提出要求见产下的死胎,而医院在未和家属沟通和协商的情况下将死胎按照“医疗废物”将死胎自行处理。家属认为医院无权擅自处理死胎,剥夺了家属的知情权和处置权,家属欲向法院起诉,状告医院讨说法。
4月8日,马玲女士向记者反映称,3月4日早7时许,女儿代宝妮在家中突然感到肚子疼,便在家人的护送下来到周至联合医院做了B超,为了确保女儿临产安全,9时许家人随即将代宝妮转送到周至县医院。到医院后,医生为其诊断为腹中胎儿为死胎,当日下午医院对代宝妮实施手术。截至今日,已快40天了,家属近10次向医院提出要求见产下的死胎,但医院至今都未同意。马女士认为医院剥夺了家属的知情权和处置权。此外,马女士还告诉记者,周至县医院采用非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B超报告单检查结果,对女儿进行诊治,并未对女儿做常规检查,这明显是违规操作。女儿的病例上也出现多处常识性错误,将女儿的年龄写为23岁和26岁,甚至在一张医院的报告单上还将女儿的名字写成了代全妮。
记者在代宝妮的费用和药品清单上看到代宝妮的入院时间为3月4日10时06分,手术时间为3月4日15时53分,在这段时间内医院对代宝妮做过两次检查,一次为住院诊查费,收费5元,一次为产前检查费,收费5元。此外记者还在代宝妮的病例史中看到,代宝妮的年龄被写为23岁和26岁,姓名还被写为代全妮。
4月8日,记者来到周至县医院了解此事。医院的王院长告诉记者,此事发生后,马女士曾多次找到医院,对医院的做法提出诸多质疑,并要求见死胎,目前医院对马女士提出的质疑正在调查了解中。至于为什么产妇和家属没有见到医生说的产下的死胎,是因为医院考虑到害怕产妇见到死胎会刺激到产妇,对产妇精神产生巨大影响,所以没让见,按医疗废物自行处理了。至于记者提出的其它问题,王院长均以此事正在调查了解,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医院到底该如何处理死胎?记者来到周至县卫生局,卫生局医务科的潘科长告诉记者,医院有告知家属的义务,并且在处理死胎前应征询家属意见。记者还了解到,周至联合医院并不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目前,卫生局已经督促周至县人民医院尽快将此事调查清楚。
截至记者发稿前,马女士打来电话告诉记者,她已经做好准备向法院起诉,状告医院讨说法。此事本报将继续关注。(记者 谢斌 实习生 李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