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发表博文《医生的诊断有三成是误诊》,据他介绍,如果在门诊看病,误诊率是50%。他认为,因为目前医疗技术对疾病的认识不是100%,患者应该对医学和医生有正确的认识。(4月10日《信息时报》)
乍闻此信息,简直吓了一大跳,目前医生门诊误诊率居然高达50%,而且“只要当医生,没有不误诊的。中国的误诊比国外低,美国的误诊率是15%~40%之间,英国的误诊率是50%左右”、“脑肿瘤的误诊甚至在70%左右,甚至高达100%。”常言道,尽信医不如不就医。还以为这只是要适度看待医生诸多禁忌劝告。没想到医术的可信度却是如此之低!
再看此信息,更是令人愤怒了。既然医术已经有了显著进步的今天,尚且还有一半是误诊,而且还是世界最低的。那么之前为什么就没有人实事求是的告知芸芸众生?还要一再地劝导人们“要相信医生”。医生门诊何来那么个自信底气,好像这世界上只有不“治”之症而根本就不存在不“看”之病。原本就有一半是“看”错了,那只能越“治”越错了。明明有着半数误诊,却少有“疑似”的诊断,这不仅让患者瞎折腾的查来查去,甚至误了卿卿生命?难道此“误”还能说是医技水平所限么?明知有误,还要对“误”下药,这是试验还是治病,医术还是巫术?
厅长当然是出于好心和正义,奉劝患者要正确认识误诊。可是请问厅长大人,我们该如何正确认识,才不至于“误解”了这么个误诊?我们可以接受医技的客观水平,但我们是否就得老老实实的承受这一个主观装糊涂的事实呢?你建议,“最好是在一家医院被一个医生诊断了,一定要征得第二家医院核实。这是一个最简单的减少误诊的方法”。其实这一个“最简单”的方法,对于患者来说实在不简单。这样一来,凡病起码都得复诊是肯定的。如果两家医院门诊一致,还好说;假如前后不一,那该采信谁的诊断,毕竟只有50%的正确率;再到第三家,如果再跑出个新说法,只有听命了吧?况且医院与医生之间的等级参差不齐,这叫我们如何是好,怎样个正确法?
医生看病,救死扶伤,在是个职业。同时由于技术含量高,面对的是生命,几近就是个科学工作。科学工作的灵魂便是实事求是,假如缺乏应有的这个科学态度,医院也就真的等同于修理厂了。医生看病,看不出看不准这完全可以理解。正如再博学的老师,也有做不来的学生作业,也有认不到读不准的字。这本是很正常的。看不出看不准,完全可以作“疑似”,再观察会诊等等。但是,应该不允许误诊。医院必须对医生的误诊率,切实负责。实际这才是减少误诊的最简单办法。假如我们的医院切实负起了这个责任——组织专家对医生的门诊进行必要复查,也就是用相对的百分之几,去不断的核查那个50%。本院不行,不妨再对一些病人予以追踪。如此必然促使门诊医生“慎之又慎”,不得不作出“水平有限”的结论。“水平有限”多了就该优胜劣汰。如此,自然就可以减少甚至消灭误诊,而剩下的只是“难以确诊”的。实在不能确诊的疑难杂症,那就留待医学去研究。在科学面前谁都是学生,学生是在不断的纠错中进步的。
当然我们还是非常感谢厅长的大义揭弊,这实质就是一个对医院之病的自我“复诊”。医院门诊的误诊是这样,那么我们别的工作之误,比如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等,也值得借鉴。众多之误,光靠体制外人员监督引证,效率太低也很难到位。需要把好体制内的监督制约。正如汽车不能靠外在力量的拦住,需要自身刹车停下。否则,无论误诊还是正确的诊,人们到底难免“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