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幼童命丧黑诊所:农村医疗市场秩序亟待整顿》一文刊发后,各地读者纷纷致电本刊,向李新潮及其家人的遭遇表示同情,谴责沈丘县卫生局的不作为。
一位山东的读者致电本刊记者称,当地卫生局作为卫生主管部门,对辖区内黑诊所放任自流,监管不力,一个小村庄竟然存在七八家黑诊所,让人匪夷所思。
一位河南本地的读者表示,事故发生后,沈丘县卫生局及沈丘县政府不是本着实事求是,对人民负责态度处理问题,而是一味地推卸责任,让老百姓很是失望。
6月13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沈丘县卫生局。在该局三楼的办公室,记者见到了该局的郑局长。
谈到出事后县卫生局所采取的措施,郑局长表示,事情发生后,已经让出事诊所关门,没收了诊所人员的证照,并对诊所进行了8000元的罚款。
随后,该局一位杨姓副局长告诉记者,出事后,双方通过其他途径一直在协商,目前双方已经达成协议,且已开始执行,下一步就是如何把协议执行下去。
6月18日,记者与沈丘县公安局相关领导取得了联系。据其介绍,当公安机关向卫生局索要相关资料时,卫生局很不配合,作为主管部门他们不移交,公安部门没有办法采取相应的措施。截至目前,县公安局也没有收到县卫生局的移交函。
6月19日上午,河南省卫生厅监督处赵处长告诉记者,对于“黑诊所”,卫生监督部门是根据国家规定严厉打击的。目前,国家只是对县级及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农村的无证诊所、黑诊所,国家暂时还没具体的规定。赵处长称,乡镇卫生院的相当一部分“医生”没有执业资格证书。
从2007年10月20日李新潮出事算起,至今已8个月有余。其间,当地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没有按照法律的程序,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处理问题,导致幼童李新潮的尸体已经在道边停放8个多月,在当地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给李新潮家人的身心带来了很大的伤害。李新潮的家人何时能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李新潮何时能安葬,本刊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