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投诉、打假维权首选网络平台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速递 > 医疗健康 >

实习生坐诊患者埋怨被当成小白鼠 实习规定应改

时间:2009-12-01 10:13来源:东方今报 作者:董彩红 沈翔
  

  “去医院看病,正式医生不见人影儿,跑来跑去的都是实习生,这医院太不把人命当回事了。”近日,今报不时接到读者类似的投诉。前段时间,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报道的“北大学生非法行医治死北大教授”一事,更是触动了大家的敏感神经。

  医生,作为一种职业,其成长过程与临床实践紧密相关,那么,医院实习生在医院里到底该行使什么样的职责?又该遵循哪些规章制度?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事件:实习生坐诊开错处方

  11月25日,在郑州市经五路某事业单位上班的小王,因为发烧到郑州市二七区一家公立医院的发热门诊看病。医生诊断完,给她开了张胸透的检查单。小王拿到检查单发现,自己的名字竟被写在了主治医师一栏。她这才看到是旁边一名年轻的实习生一时笔误写错了。原来,自始至终给自己诊断并开处方的,竟然是名实习生。

  无独有偶,郑州读者胡先生说,他前一段带家人到郑州某医院看中医,坐诊的是位老专家,但写处方的是名年轻的实习生,等他从实习生手中接过处方时,仔细看了一下,感觉不太对,就让老专家检查。专家一看,急忙对坐在身边的实习生说,“你怎么漏了两味药呢?这两味还是挺关键的”。“实习生给病人看病,这不是‘非法行医’吗?”胡先生说道。据记者了解,按照我国的执业医师制度,医生行医必须拥有两证,首先要通过考试获得医师资格证;然后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实习生没有这两证,严格意义上都属“非法行医”。

  调查:多家医院都有“非法行医”行为

  随后,记者在郑州多家医院调查得知,几乎每家医院都有一定数量的实习生。一到暑假和寒假,实习生数量陡增,有时,一名大夫会带四五个实习生。经了解,这些实习生也会在医生指导下做些日常的助手工作,甚至会参与一些小手术。“什么是非法行医?不好界定。”郑州某三甲医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主任医师告诉记者,一般,医学院的学生正式上班前,都会进行至少半年,多则一两年的临床实习。他们一般要为患者检查身体、问病史以及做一些相关检查,但都没有处方权,所做的检查也必须由上级医生签字。

  对此,河南医师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年轻医生成长过程中,必须要有到医院实习的经历,其实习过程中所从事的临床实践活动,按刑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不能界定为“非法行医”;但必须要有指导医生,否则属于管理失职。

  无奈:获得行医资格至少要在医院无证工作2年

  对于“非法行医”,很多学医的学生在接受采访时都感觉很无奈。河南中医学院骨伤手术学专业的男生小李说,学医就想尽快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医生,除了要娴熟掌握理论知识外,临床实践是最关键的。

  如不是“非法行医”,必须要有两证。小李说,临床医学毕业生要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考试;本科毕业生必须在医疗机构工作满一年才能参加考试;低于本科学历者,只能先通过助理医师考试,然后再工作满若干年后才能参加执业医师考试。

  毕业生拿到医师执业证书后,才能正式获得行医资格。小李说他上了大学本科,等他两证齐全真正合法了,需要在医院实习两年的时间。这还是相对比较顺利的,万一考试没过,他还要为了“合法行医”奔波好长时间。因此,如何快速成长为一名合格医生,是他们很头疼的问题。

  现状:实习生有效临床实践机会很少

  一方面,医院里实习生“坐诊”的现象不断;另一方面,医学院的学生抱怨他们有效临床实践的机会太少。这是为什么呢?

  据悉,《执业医师法》规定,如果实习生出现医疗事故,担责的是带教老师。另外,在2009年1月1日,卫生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指出,在安排和指导医学生参与临床实践之前,带教老师和指导医师应尽到告知义务,并得到相关患者的同意。

  这就表明,实习生如在临床实践中出了医疗事故,由带教老师担当责任。这就导致很多学生在实习期间,能够亲临实践的机会越来越少。另外,记者调查得知,在这个规定的基础上,90%以上的患者都不想让实习生诊疗,怕被当成“小白鼠”。

  在采访时,一名主任医师称,他以前当实习生时,还亲自做过开颅手术;但现在,别说这样的机会了,能在医生手术时,端个盘子在一边站着的机会也未必有了。

  呼吁:对于实习生的规定再详细些

  基于这些,实习生该如何在有效合法的情况下,尽快成长为一名合格医生呢?

  很多医生和实习生在接受采访时,都觉得现行制度有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

  记者查阅卫生部2005年专门出台的《卫生部关于医学生毕业后暂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诊疗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毕业第一年后未取得医师资格的医学专业毕业生,可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进行临床实习,但不得独立从事临床医疗活动”。

  也就是说,由于医院的实习生没有取得行医资格,只能在正式医生的指导下开展诊疗,否则就是“非法行医”。

  对此,实习生和医生都反映“现在卫生部的规定仅仅是说实习生在没有执业医师指导下的医疗行为属非法行医,但现实中医生指导实习生的行为很难界定,医生诊疗、实习生在一旁观看是指导,实习生诊疗、医生事后签字确认也是指导。”这一规定比较模糊,一些责任心不强的医生有时会对实习生过分信任,让其单独行医,以致造成严重后果。

  他们建议,对医院实习生医疗行为的规定应该再详细些,比如不同学制、不同阶段的实习生,哪些行为是需要老师指导的,又有哪些是可以独立进行的。如果规定更详细些,指导医生和实习生的责任就更容易区分,也不会动不动就把“非法行医”搬出来。

  记者采访时,很多实习生除了期盼卫生部门出台更详细的规定外,也有人提出,可借鉴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例如,借鉴国际上流行的“职业病人”(即模拟病人),让医学院多些这样的“病人”,也是增加实习生临床实践的一个可行办法。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质量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