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院治死北大教授?医生没有行医的资格?
北京市高院今日将对此案二审,卫生部已责成北京市卫生局展开调查
2006年1月31日,北京大学的医学教授熊卓为,因为种种蹊跷原因,最后竟然死在了北京大学第一医院。2009年7月1日,北京西城区法院一审作出了判决,北大第一医院的诊疗跟熊卓为的死亡有因果关系,由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前晚,据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熊卓为去世之后,家属和律师调查发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参与抢救的3位主治医生是在校学生,没有行医资格。
昨日,北大医院作出书面回应:央视报道内容失实、断章取义,及其严重地毁坏了我院的名誉。熊卓为系死于并发症,参与手术的主治大夫和其他相关医师具备医师资格,不存在“非法行医”。
同日,熊卓为的丈夫、同为北京大学教授的王建国表示,自己掌握3条铁证,证明医院“非法行医”。
今日,北京市高院将对此案二审。
第1波
央视揭露:非法行医致教授惨死 北大医学教授离奇死亡
熊卓为,是北大一位医学教授,在北大第一医院心血管研究所任研究员。熊卓为的丈夫王建国回忆,2005年12月,49岁的熊卓为因长期伏案工作,有些腰疼,到北大第一医院拍片之后发现腰椎出现轻度滑脱,北大第一医院的骨科主任李淳德诊断需要尽快手术。2006年1月31日,手术后的第7天,北大第一医院宣布,熊卓为因发生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抢救无效死亡。
而王建国在妻子的病历记录上看到,妻子的肋骨折断了,心脏、肝脏竟然全都破了。从手术记录中,王建国发现,是医生在抢救的时候按压造成的。王建国和律师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负责观察,诊疗,抢救的主治医生段鸿洲、于峥嵘和肖建涛都是没有行医资格的北大医学院的在校学生。王建国在妻子刚去世不久,就从北大第一医院复印了病例,但他发现病例被修改了,被修改的地方不下10处。
记者亲历北大医院非法行医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熊卓为教授在北大第一医院所遭遇的这一切,并不是个例,北京律师孙万军就告诉我们,他手里就有3起案子都涉及非法行医,被告方都是北大第一医院。
记者以患者的身份前往北大第一医院进行了暗访。医生刘希高简单问了一下病情之后,给记者开了一些消炎药。记者在卫生部公布的执业注册医师查询系统进行了查询。发现,系统里面没有任何关于刘希高的注册信息。
记者:“您现在在这里工作?”
北大第一医院急诊医生刘希高:“我在北大医院读博,毕业后不一定留下来。”
记者:“哪年毕业?”
刘希高:“还有两三年。”
记者:“你做过多少手术了?”
刘希高:“我做过小的,阑尾炎什么。”
第2波
医院反驳:报道失实断章取义
昨日,北大医院对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报道作出书面回应(有删节):
1月3日21时许,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播出了一档题为《北大医学教授为何死在北大医院?》的节目,其中多次提到我院“非法行医”,该报道内容失实、断章取义,及其严重地毁坏了我院的名誉。
死者熊卓为术后发生了肺栓塞并发症,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在重症监护室死亡。肺栓塞乃骨科术后卧床可能发生的致死性的并发症之一,而手术本身的成功不能否认。
新闻记者并非骨科专家,却公然使用“治死”作为主标题内容耸人听闻,有悖于记者的职业道德!
此外,节目中多次出现“非法行医”或“无证行医”等词汇,亦非属实报道。为熊卓为施行手术的主治大夫李淳德系我院骨科主任,是医院的注册医师,其他相关医师亦不存在“非法行医”的情况,本案涉及的住院医师于峥嵘亦已取得医师资格……
该节目在本案二审的两天前播出,在宣判前的不负责任的报道将有可能干涉司法,严重影响司法的公正性……
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委员会北京大学第一医院2009年11月3日
第3波
家属指责:非法行医铁证如山
昨日,熊卓为的丈夫、同为北京大学教授的王建国表示,5日下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将对案件进行二审。至于医院“非法行医”,王建国表示,有三条铁证如山的证据:1,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已经查证于峥嵘、段鸿洲和肖建涛为违法行医;2,在卫生部网上可以查证这三位在校生的医生注册时间均在2006年1月31日之后;3,在熊教授病历上这三位违法行医者进行的医疗活动没有执业医生签字。
第4波
央视回应:报道基于法院判据
昨日,《经济半小时》栏目回应报道完全属实,图像摆在这里,不存在任何问题。
栏目有关人员表示,所作的报道是基于法院判据,而且也无意于引导这起官司的舆论导向。“我们对医患纠纷本身不感兴趣的,真正关心的,是现在存在的学生问诊、无照行医的现象”,这个危害很大。
权威表态
临床实践不属“非法行医”卫生部责成市卫生局调查
昨晚,卫生部新闻办表示,已责成北京市卫生局对此事进行调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卫生部称,严格意义上说,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医疗机构的临床实践活动是医学教育中的临床实践活动,而非正式的行医。我国刑法对于“非法行医”的具体界定,不包括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从事临床实践活动。
特别关注
今日此案二审开庭
“此案明天上午在北京市高院第12法庭二审开庭。生命需要获得尊重,这已不是一个私人事件,我欢迎任何媒体对我的诉讼行为进行监督。”昨天,所有赶到王建国家中的记者,都接到了这一邀请。
王建国说,今年7月1日,此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宣判:法院要求北大第一医院赔偿王建国及其岳母共计70多万元的损失。其中,医疗费4.2万元,死亡赔偿金49万余元,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判决后,双方均不服,并分别提出了上诉。
本组稿图据央视《经济半小时》、《京华时报》《新京报》、《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