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2日讯 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局门口,雷闯兴奋地做出了V字手势——昨天上午,作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他拿到全省乃至全国第一张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
雷闯把这一天称为“值得纪念的日子”。“这是争取乙肝病毒携带者权益的重大胜利。”他说。
雷闯,22岁,浙江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了验证《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对乙肝“解禁”是否真正奏效,较真的他提出了办理健康证的申请。
申办健康证,一波三折
7月20日,《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发布并实施,条例未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同时,雷闯还注意到,浙江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也有表示,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前往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申领健康证。
“我们也能办健康证了?”雷闯发现很多网友对此都心存疑虑。“我们的权利到底能不能在实践操作中得到尊重和保护?”为了寻求答案,8月17日,雷闯前往西湖区灵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办理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
“医生说,我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办理健康证。”雷闯说,“当我拿出《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后,医生说,虽然有法,但没有上级文件,我们仍然只能按照以前的规定办。”
办证无果,雷闯又向西湖区卫生局申请,可得到的答复是“目前尚未接到关于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可以办理健康证的通知”。于是,他又向杭州市卫生局、浙江省卫生厅层层反映情况,可事情迟迟未有进展。
“我甚至做好了对卫生部门提起行政诉讼的准备。”雷闯想不通,既然新条例已无禁令,为什么实际操作却不行?
事情在8月底出现了戏剧化的改变。“上周五,西湖区卫生局打电话给我,说同意给我发健康证。”昨天的雷闯笑容满面,郁闷的情绪一扫而空,他开心地向记者展示着手上这本来之不易的“健康证”。
办证只为消除“乙肝歧视”
浙大毕业的雷闯已经被保送上海交大读研。他本科读的是生物工程,研究生阶段将专攻化学工程。读的都是和食品行业不搭边的专业,他为何对办健康证如此执着和较真?雷闯说,他只是为争取乙肝病毒携带者权益和消除乙肝歧视而来办证的,这张健康证的象征意义大过实际用途。
“社会上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有着不少的误解和歧视。”雷闯说,甲肝、戊肝病毒是会通过消化道传染的,但是乙肝一般仅通过血液、性传播,并不妨碍从事食品行业。
雷闯这次在获取健康证的过程中,表现得相当高调,他不断地在网络论坛里发言,并主动及时地和媒体进行联系。
“为什么这么做呢?”记者问。
“我想通过这件事,让社会更多关注、了解乙肝病毒携带者。让大家知道,我们其实并不可怕。”雷闯说:“我也希望通过媒体报道我成功申请健康证这件事,起一个示范作用,督促各地早点落实《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为乙肝病毒携带者争取应有的权益。”
卫生部门:观念转变还需过程
从开始的拒绝到后来的同意,卫生部门前后为何有如此大的反差表现?昨天,西湖区卫生局防保科楼科长解释说,《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确实没有把乙肝列为从事食品行业的“禁忌症”,但条例也同时提到了“有关检查项目由各地方自行制订”。
“在省里文件没出台之前,作为基层卫生部门在实际中确实很难操作。”他说,通过向上级汇报取得同意后,我们最终作出了同意雷闯申请的决定。“目前省里正在考虑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
雷闯成功申请健康证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来说,无疑是振奋人心的。但是对于普通民众来说,他们的接受程度又如何呢?
“接受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大家可能还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楼科长说,毕竟以前乙肝都是作为“禁忌症”的,从禁忌到非禁忌,大家心理上肯定还有一个调整适应的过程。
昨天,记者还采访了一家餐饮店的老板,他的说法基本上也呼应了楼科长的观点。“只要他拿到健康证了,不管他是不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招聘中,我肯定会一视同仁的。”但是他也提到,“我肯定不会让客人知道他有乙肝,否则对我们生意肯定是有影响的。”
乙肝病毒携带者首获食卫健康证
核心提示:中国大部分乙肝病毒携带者是通过母婴传播传染的,遭到歧视很无辜,首张健康证是社会认知进步的表现。
因为没有先例,所以办证过程有些曲折。浙江省卫生厅表示,该省关于《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一项配套文件将在近日出台。
系浙大毕业生将赴上海读研 因无先例,雷闯曾未被允许办证
中国大部分乙肝病毒携带者是通过母婴传播传染的,遭到歧视很无辜,首张健康证是社会认知进步的表现。因为没有先例,所以办证过程有些曲折。浙江省卫生厅表示,该省关于《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一项配套文件将在近日出台。
我国1.2亿名乙肝病毒携带者无法涉足食品业的状况或将改写——昨天,22岁的浙江大学应届毕业生雷闯领到了卫生部门的食品卫生类健康证明。据了解,这是国内首张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食品卫生类健康证明。
“体检结果显示,他没有甲肝、戊肝等传染性疾病,只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我们已按规定颁发食品卫生类健康证明。”昨天,杭州西湖区卫生局副局长江晓生告诉早报记者。据了解,健康证明不能全国通用,需要年检。今天将前往上海交通大学读研的雷闯表示:“到上海后,我会继续向卫生部门申办食品卫生类健康证明,以推进《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在各地的落实。”
昨天,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办公室主任倪胜表示,浙江关于《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一项配套文件将在近日出台。
办证过程一波三折
按旧的《食品卫生法》及《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乙肝病毒携带者无法获得食品类健康证。7月20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3条,将“病毒性肝炎”界定为“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未包括乙肝。
“政策的修改,一定是建立在大量科学分析基础上的。乙肝病毒只经母婴、血液、性行为3种途径传播,与携带者日常接触不会传染。”昨天,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副理事长王钊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虽然我不从事食品业,但想不想办健康证明是我的自由。”8月17日,为验证“《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在杭州是否得以实施”,雷闯来到西湖区灵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办理从事食品业健康证明。21日,他因有“乙肝大三阳”而未被允许办理。之后,雷闯反映到区卫生局,得到的回复是“经咨询区、市疾控中心及卫生监督处,目前尚未接到关于乙肝‘大三阳’是否可办健康证的通知,未能明确可办健康证明”。8月24日,雷闯把申请过程整理成书面材料,反映至浙江省卫生厅。
经多次沟通后,雷闯接到西湖区卫生局通知,要其再次体检,如通过可获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明。
“因为此前没有乙肝病毒携带者申请健康证明的先例,省卫生厅也没有下发具体操作办法,所以执行新法过程有些曲折。”江晓生表示。
食品企业愿“买账”
“拿到这张证明,意味着国家政策从纸面落到了实处。”雷闯说。
不过,办出健康证是第一步,食品企业是否“买账”呢?对此,乙肝网站“肝胆相照”权益版版主陆军乐观表示:“企业一定会按法律法规行事。而且,健康证明并没有标示‘乙肝病毒携带者’,企业的顾虑会逐步减少。”
早报记者采访的浙江多家食品企业的说法似乎印证了陆军的看法。“只要应聘者办出卫生部门的健康证明,我们一视同仁。”杭州知味观食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崔经理表示,既然国家这样规定,就说明乙肝病毒携带者不会产生危险,可以从事厨师、配料工等工作。曾因拒绝录用乙肝病毒携带者任文职工作而被告上法庭的杭州中萃食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士也表示,办好健康证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被录用。
关于“国内乙肝健康第一证”,王钊认为:“中国大部分乙肝病毒携带者是通过母婴传播传染的,遭到歧视是很无辜的,首张健康证是社会认知进步的表现。病毒携带者进入食品业,企业、消费者开始有顾虑很自然,但随着科学信息的普及,‘乙肝歧视’势必越来越少。”
雷闯——反乙肝歧视的“刺头”
其人其事
“如果乙肝病毒携带者都不站出来争取自己的利益,歧视永远不会消失。”雷闯圆圆的脸庞,看起来仍显稚嫩,但作为乙肝病毒携带者,他有过不少反乙肝歧视的“惊人之举”。
2007年,与雷闯同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哥哥在应聘重庆一家国企时被拒,“我老家在重庆忠县农村,全家咬牙供2个大学生,就是希望有出头之日,这个消息把一家人打入深渊。”
雷闯开始行动。先是举着乙肝科普知识的牌子,到杭州最繁华的延安路上宣传。去年初,得知一位同学应聘某通讯公司遭“乙肝歧视”被拒,他向劳动部门举报,却未得到解决,遂举着牌子去营业厅抗议。
去年8月,按雷闯的成绩,可能被免试推荐到北京某高校读研。可他多方打探,并向招生办咨询后获悉:作为乙肝病毒携带者,他被录取的可能性很低。其后,雷闯在网上搜集了524位中科院院士的联系方式,举债1900元,向他们寄出求助信。但最后,雷闯仍未被那家高校录取。
今年全国“两会”前,他将消除乙肝歧视的呼吁通过邮件发送给147个代表、委员并得到部分答复。雷闯认为,他的努力没有白费,“最起码反映上去了”。
今年7月,雷闯蹬着三轮车,把1997封信堆到邮局柜台上。这些信的内容只有一个——《乙肝学子希望高考平等录取乙肝考生的恳请信》,收信人是全国高校的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