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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办法正在制订

时间:2009-09-01 08:45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 作者:zhouc
  

  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透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会同财政部等部门正在专门制定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政府主导的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的资质条件及办法,相关办法有待尽快出台。

  新医改方案明确提出,“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这一规定,为商业保险机构尤其是商业健康险市场开辟了包括参与经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内等更广阔空间。但由于方案对“有资质”的保险公司并没有细化标准,可能造成个别保险公司采取不理性的低价竞争策略贸然进入这一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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