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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私宰点老板爆黑幕:肉档私宰肉混着正规肉卖

时间:2010-03-26 15:19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执法队再次解释为何没扣猪——

  赶猪难行、山路难走、没权扣车

  北环福龙立交桥底的私宰猪肉大摇大摆进入福田农批,记者随执法队现场捣毁私宰点时,梅林街道执法队竟然将原本堵死在山坳里的私宰车辆放走。记者在私宰点清点发现的50多头生猪,竟只扣下6头。记者就此采访梅林执法队林谭吉队长时,林表示,人手少、怕他们暴力抗法。

  昨日,记者拨打林谭吉的电话表示想就“现场执法时为何放走私宰点的车和猪”进行采访,林谭吉先说“有很多条山路嘛,他们都开车跑掉了”,后来又以很忙为由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进出私宰点有几条路?24日凌晨现场执法时执法车堵住的路是否唯一的进出口?记者再就此重新驾车到私宰点走访。

  昨日下午,记者开车到私宰点,原先桥下的私宰点里,有人在收拾留下的木板,另一个私宰点,被人用土封死了进出的路。山路最里面,是一个正在破土动工的楼盘,记者询问了几位泥头车司机,司机均表示,大坝位置是一个咽喉,也只有大坝那一条路可以进出私宰点。

  记者又沿大坝到另外一条路探寻究竟有没有一条路可以逃走,恰好遇到林谭吉带队的执法队。“这里还有一个私宰点,我们带勾机过来铲掉。”

  记者再次就现场执法放走私宰点的车和猪当面采访林谭吉,并对林谭吉先前所说“有很多山路”的说法以事实予以否定。林表示“私宰佬把猪赶到山里去了”,记者追问“那你们可以扣他们的车啊”。林反问记者“我们哪有权力扣车啊?”记者表示,可以联系相关部门一起执法,林表示“那么早谁理你。”

  梅林街道执法队放走私宰车辆和猪的行为合不合乎相关规定?昨日,记者采访了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法制处处长杨春茂。据杨介绍,按有关规定,查处私宰时,必须全部没收锅、刀等屠宰工具,生猪、猪肉必须运往深圳市卫生处理场进行处理。

  据杨春茂介绍,从2007年3月1日实施街道综合执法开始,目前的执法主体是街道,以街道为块以区城管局的名义进行执法,市、区城管局只负责监督。平时街道执法队的日常工作如果不向区、市城管汇报,市、区对下面的情况也不清楚。执法队、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有无协同机制?发现私宰点会否联系相关部门一起查处?杨坦言,尽管可以叫,但没有机制,也很少联合执法。

  杨介绍道,如果出现暴力抗法,执法人员可拨打110报警。“每年有上千宗暴力抗法,也有上百名执法人员受伤。”杨表示,暴力抗法是执法瓶颈,无法解决。

  相关法规——

  根据《深圳市畜禽屠宰与检疫检验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一款、第九条规定,私设畜屠宰场(点)、非法屠宰畜的,由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没收非法畜、畜产品和屠宰工具并按规定予以销毁,拆除非法屠宰设施,并处以违法屠宰畜经营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采用暴力手段妨碍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管理部门不按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市、区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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