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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召回令”缘何难平消费者怨气

时间:2010-07-26 13:38来源:中工网 作者:
      7月25日,车主张群将自己的座驾送到4S店,并办理了车辆召回的相关手续。他的车是日本原装进口的斯巴鲁力狮。召回原因是该车的无级变速器外部冷却软管内表面有裂痕,在车辆长期运行条件下,软管可能龟裂漏油,导致车辆不能正常行驶。

  “听说,发生了两起投诉,好在有关部门处理及时,没有出现死伤事故。”张群有些庆幸,“一直以为进口车贵,一分价钱一分货,其安全性能也高,可是最近频繁发生的召回事件,给人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虽然修理召回车辆只需要一天左右的时间,但还是耽搁了工作,而且我并没有得到误工补偿。”对比国外消费者的待遇,张群颇为不平。

  闹心的不止张群一个,一些消费者心中的疑惑更多。以前怎么没有这么多召回,是汽车产品质量下降了吗?同样的召回,与国外消费者得到的补偿咋就不一样?该不该召回,谁说了算?……

  召回激增为哪般?

  权威数据表明,2009年,中国以1360万辆的规模、超过48%的增幅,一举成为全球汽车产销第一大国。今年产销预计将超过1700万辆,卫冕全球第一已无悬念。

  中国正快速进入汽车社会。可是,接踵而来的是汽车召回的激增。今年3月,丰田召回RAV4;5月,长安福特马自达召回09款福克斯轿车;6月,广汽本田召回部分奥德赛轿车,法国雷诺召回部分进口雷诺拉古那III轿车……

  据悉,上半年,各大汽车厂家在中国共实施了33起召回,平均不到一周就有一次,召回数量高达58.5万多辆,为历年之最。而自2004年10月1日中国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以来,一共才召回了211次、300多万辆汽车。

  频率加快,数量大增,汽车召回在中国正在成为一种常态。对此,汽车零部件研究专家刘扬分析说,产销量和保有量规模大了,召回的概率必然加大。

  “今年召回量大增,可能与丰田‘踏板门’有关,即便是一些小缺陷,厂商也不敢隐瞒了,风险太大。”刘扬说。

  海南马自达汽车服务部的陈文海则认为,以前,中国几乎成了“缺陷汽车免疫区”,只有大规模的销售却没有大规模的召回。如今有了大规模的召回,应注重做好配套的保障体系。

  不过,在采访汽车厂商时,记者发现几乎没有人愿意谈论汽车召回问题。一位业内人士说:“不对其他厂商作评价,是我们的行规。而且,说不定哪天自己生产的汽车也会面临召回事件。”

  为何“差别化”对待?

  丰田汽车“踏板门”之后,消费者对“召回”两字愈发敏感。

  “汽车召回后不放心,不召回更不放心。很多车明明出现问题了,厂商却不承认,不理赔也不给修理。”车主罗小娟说,“现在,很多汽车的零部件都是同一供应商。一款车召回了,另外品牌的车却依然在路上跑,这真让人捏把汗。”

  记者查询发现,在很多召回案例中,汽车厂商一般选择先抵赖,或者回避,实在赖不掉,才选择召回。

  2009年5月28日,天津李先生(网名“趴趴熊”)购买的Jeep牧马人汽车在翡翠岛自驾游时发生自燃。报险后,克莱斯勒公司到现场进行了拍照,却迟迟不对车辆问题进行解释。7月4日,一位天津车主驾驶的牧马人再次发生自燃。至此,同一款牧马人越野车发生自燃事故多达6起。

  “铁证如山,克莱斯勒公司却借口牧马人自燃是个案,回避设计缺陷问题;借口车辆烧毁,无法查明原因;借口非法改装,意图逃避理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趴趴熊”在网上留言说,“8月4日,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互联网上看到了关于该车自燃的报道后介入调查……11月18日,克莱斯勒(中国)公司才针对涉及中国市场的1809辆Jeep牧马人,递交了召回申请。”

  召不召回?召回后损失如何补偿?一些全球品牌的厂商在这些问题上“内外有别”的态度、方式和标准,让中国消费者感到气愤。

  第三方何时介入?

  针对上述现象,广汽本田售后服务部的谢钦成却说:我们都是按照现行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执行的,可能消费者会认为不够“以人为本”,但从厂商的立场出发,这一切又都没有违反中国的相关规定。

  他举例说,在今年丰田汽车召回事件中,由于隐瞒汽车质量问题,丰田公司向美国支付了1000亿日元的质量保证金。而按照中国现行的规定,对企图隐瞒缺陷的汽车制造商最高罚款3万元。

  现在,这些问题有望得到改进。7月2日,《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出台。它对2004年出台的《缺陷汽车召回管理规定》做了修改,规定厂家隐瞒汽车缺陷,最高罚一半货款。同时,它还规定:“汽车产品的进口商或者境外生产者在境内的代理商应当将境外生产者的召回信息同步向主管部门通报。”这有望根治一些汽车厂家在中国的召回时效常常晚于海外市场的顽疾。

  然而,问题并不这样简单。刘扬说,中国与国外的召回制度有一些不同,最大的区别在于执行主体不一样。美国由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执行,日本由国土交通省负责监督执行,中国则由质检部门担此重任。召回制度实施时间不长,执行层面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欠缺,都会影响这一制度的效用。

  多家汽车厂商认为,汽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快,在召回制度执行时,质检部门对于汽车召回技术认定是个薄弱环节。因此,迫切需要设立一个更加专业、公正、权威和独立的常设机构,对汽车产品的质量缺陷进行检测和认定,以明确区分产品的“系统性缺陷”与“偶然性缺陷”。

  “没有独立而公正的第三方机构,会使得召回政策在执行与监督的过程中为商业利益的操作留下巨大的空间。”一些专业人士说。

  谢钦成坦言,我国在“及时发现汽车产品问题、全程监督汽车企业的召回执行、强制生产厂商实行召回”等方面尤显不足。因此,非常需要借鉴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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