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内违犯交法135次!5日,车主韩某到武汉交管部门交纳罚款13400元。据了解,这创下了该市公安交管部门一次性罚款数额的纪录。
据武汉市交管局介绍,韩某车号为鄂AS5620的私家车在2009年3月24日至2010年4月26日期间,因违反交通法规被摄录135次,其中,违法停车129次;不按道行驶及闯红灯等违法6次。由于违法停车不扣分,韩某总共仅被扣8分,驾照依然有效。
因一直未接受处罚,3月下旬,交管部门在媒体上公布了韩某的车号,并敦促4月10日前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在规定时限内,韩某仍未主动前往交管部门接受处理。为此,武汉市交管局派出民警上门口头传唤韩某,并到其工作单位通报了相关情况。在交管部门及其单位的督促下,韩某终于到交管部门接受了处理。
据悉,依照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员多次违法不接受处理的,交管部门可依法公告其停止使用驾驶证;对在停止使用驾驶证期间,仍然驾驶机动车的,视为无证驾驶予以行政拘留。对交管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并公示及敦促后,仍不及时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可申请法院对其强制执行。
但是,交法并未对违法次数设限,使得有钱人随意违停,“小错不断”。有关人士认为,这涉及法律的公平性,许多交通乱象与“有钱认罚”不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