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广东质监部门传来消息,翻新轮胎产品合格率较低,质量问题比较突出,其检查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标志、耐久性能、拉伸性能、磨耗量、磨耗标志等。时值盛夏,正是汽车轮胎爆胎事故的高发季节,而大量的劣质翻新轮胎流入市场给行车安全带来很大的隐患
使用翻新轮胎是国际通行的潮流
随着环保与减排观念的深入人心,尤其是连年来石油价格的高涨,将已经报废的汽车轮胎加以翻新再利用,已经成为了世界风行的潮流,汽车轮胎往往经过多次翻新以充分发挥其使用价值。
专家指出,一只翻新轮胎所需的合成橡胶、消耗的石油仅是新轮胎的1/3-1/4,而且翻新胎与全新胎一样结实耐用,同时经济节约。以米其林载重汽车轮胎为例,海外发达国家一般要翻新使用3-4次,高的达7-8次,行驶里程达113万公里。
一只新胎的使用价值70%在轮胎胎体上,而其比较容易磨损的则是轮胎胎面的花纹,因此翻新一只旧轮胎等于节约70%新橡胶资源。来自芬兰的资料显示,1996年芬兰出台了关于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的专门法案,规定生产和销售轮胎的厂商有义务将用户更换下来的废旧轮胎进行回收,送到指定的工厂加以再生和利用。仅在1998年被更换下来的200万只废旧轮胎中,35万只被制成翻新轮胎。这种轮胎的质量与新胎并无两样,而售价仅为新胎的一半。其余的100多万只旧轮胎经处理后分别用作燃料发电、道路材料或建材等。据统计,由于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为芬兰培育出一系列新兴产业,每年创造财富近12亿美元,为社会提供了5000个就业机会。中国在使用翻新轮胎方面已落后相对于海外来说,中国在这方面就落后许多。数据显示,在发达国家的旧轮胎翻新胎比率已超过80%,而我国目前尚不到10%;“新翻比”在美国是9:1,我国是26:1。有专家指出,与发达国家的轮胎翻新业相比,我国至少要落后10-20年。以2004年我国废旧轮胎产生量1.12亿只为例,如果按发达国家水平,至少应有1800多万只旧轮胎可翻新,但我国实际只翻新了800万只。胎源严重不足,约有1000万只旧轮胎作为废轮胎报废了。从轮胎翻新的品种来看,我国目前仅能翻新载重轮胎及公交车用轮胎,轿车轮胎的翻新还是空白,而在欧洲轿车轮胎翻新市场替换率为28.8%。
据了解,我国鼓励使用废旧轮胎翻新技术,以此来提高废物的重复使用率,节约能源消耗。而翻新轮胎仅用于货车,在经过严格的制作和质量把关后,其质量也较为可靠。全国每年可用于翻新的淘汰废旧轮胎有1.2亿个,这意味着,每年可能有超过1亿只翻新轮胎重新进入市场。
然而广东等地质监部门的调查表明,翻新轮胎的质量问题亟待解决:如制造上的偷工减料——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一些厂家就采取降低含胶率和使用质量差的原材料来降低生产成本,并以低价格来赢得市场。不少厂家技术力量薄弱,生产工艺落后,缺乏检测设备,甚至连行业中的规范标志都不了解,因此制造出的翻新轮胎即使可以使用也有很多的安全隐患。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于爆裂等原因导致帘线损伤的轮胎,只能用于制造再生胶、橡胶粉等,不能用于翻新。然而,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对本应该彻底报废的轮胎进行翻新,给行车安全带来严重安全隐患。
消费者不忘防范意识
专家指出,目前国家对于翻新轮胎已有强制性标准,不符合标准的翻新轮胎不能进入市场。因此只要在正规的专业商店里购买翻新轮胎,不仅能够在质量上放心,也能够享受到节约与环保的多重好处。
不过,在目前市场还比较混乱的情况下,决定购买翻新轮胎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不能一味地省钱,去没有资质的路边店随意更换翻新胎。其次,目前在中国轿车轮胎很少有翻新的,碰到特别便宜号称翻新的轿车轮胎要谨慎购买。
另外,有些商家将翻新轮胎以磨损时间不长的“九成新胎”的名义卖给消费者,这里就必须注意,正规厂家生产的品牌轮胎,汽车轮胎上都有轮胎的型号、性能等,且胎面和胎侧没有区别,内侧印有保质日期,胎面防滑槽内磨损标记清晰可见。翻新胎胎体一般比较粗糙,轮胎侧面有结合痕迹,翻新轮胎的标志大都是重新贴上去的,用指甲抓挠这些标志,能抠掉的必是翻新轮胎。
我国橡胶消费量目前已居世界首位,但天然胶资源却极度匮乏,近70%的需求量要靠进口解决,因此对于翻新轮胎使用不能够因噎废食,要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