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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准入办法出台

时间:2008-03-11 14:57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杨开然
    在征求意见结束7个月后,新能源汽车的生产管理办法终于浮出水面。昨天,发改委正式出台《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将新能源车纳入发改委准生管理,今后,企业生产新能源车都必须取得发改委的许可。

  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汽车等。发改委规定,新能源生产企业必须提交申请,核准后方可生产。发改委总共设定15道准生门槛,其中最引人注意的一项是,企业需要至少掌握新能源汽车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及控制系统三者之一的核心技术。发改委表示,经过考核没有过关的企业6个月后才能再次提出申请生产新能源车。11月1日这一规则将正式生效。

  根据规则规定,新能源汽车发展分为起步期、发展期、成熟期三个技术阶段。起步期产品只能进行小批量生产,在批准的区域、范围和条件下进行示范运行;发展期产品允许进行批量生产,但也只能在批准的区域、期限和条件下销售、使用;成熟期产品则与常规汽车相同,在销售、使用上也与常规车辆相同。

  汽车行业资深专家贾新光表示,目前自主企业还没有成熟的新能源车,因此总体来说,门槛过高不利于新能源车的研发。新能源车的前期投入很大,风险高,需要有资金或税收的鼓励。他表示,新能源车发展的当务之急还是建立统一标准。

  此前,新能源汽车一直处于无标准、无管理办法的状态。多家研发新能源车的企业一直呼吁建立标准,以便尽快上市销售。但目前除混合动力外,其他标准还是空白。

  科技部“863”电动汽车总体组组长欧阳明高曾表示,今后电动汽车的三种车型发展方向分别是:燃料电池车主要在公共交通领域;混合动力车在商用车和家用轿车领域占主体;纯电池车可用于大宗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微型轿车和轿车。(记者 杨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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