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辆发生事故,定损结束3个月之久,理赔金却迟迟不到账。这与当初保险公司10日内理赔的承诺悖离甚远,难道保险公司的承诺仅仅是一句空话?近日,钟先生向本报来电表示,“定损结束已经整整3个月,却没有任何赔偿消息。几次打保险公司的服务热线总是让我等消息,保险理赔为何总是遥遥无期?”
据钟先生介绍,去年12月,他的车发生了双车事故,按照理赔一套完整的程序走下来,直到2008年2月20日,钟先生所投保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才通知他,结果出来了,由于是钟先生全责,预先垫付给对方1880元的赔偿金,人保财险会尽快将赔偿金付给钟先生。
本以为事情很顺利,然而钟先生等到2008年5月21日,距离定损鉴定结束已经3个月了,保险公司却没有给他任何关于赔偿金落实与否的消息,“我多次打到人保财险的服务热线,对方总是表示尽快核实,可从来没有人给我核实后的准信!”钟先生告诉记者。
3个月到账算快,半年算正常?
在咨询本报3天后,钟先生亲自赶赴人保财险工作地点,相关负责人很快就将钟先生的情况核实,并落实理赔金到账,该负责人的表态淡然:“其实3个月不算久,半年都很正常。”
根据2007年10月26日,上海23家财产保险公司共同签约的《上海市财产保险公司车险理赔服务承诺》(以下简称《承诺》),第六条规定:索赔单证齐全,对索赔金额双方达成一致的,仅涉及车损的赔案,5日内支付赔款(节假日顺延);涉及人伤的赔案,10日内支付赔款。
该《承诺》于去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而参与签署承诺的单位几乎涵盖了所有的保险公司,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正是参与承诺的保险公司中的第一位,目前业内实施的情况是否正如人保财险的所言:半年理赔属正常?
据车盟(中国)网络有限公司车险销售经理徐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保险公司理赔周期普遍较长,半年以上确实常见,行业常规一般保险的理赔周期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海车险理赔更有在10日内支付赔款的承诺,但基本上是不可能实现的。
上海某品牌经销商车险业务负责人也表示:“与我们公司合作的3家保险公司,都不能做到10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承诺》是由上海保险同业公会牵头的,但似乎保险公司承诺不起。”
10日理赔承诺缺乏制约力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保险公司言而无信呢?是什么阻碍了保险公司对车损的赔案5日内支付、涉及人伤的赔案10日内支付赔款的进程?据介绍,一般出险后,由保险公司定损员外派定损,交警判定责任,以及事故双方定损结论等完成后,进入保险公司内部程序,此间包括收案、核赔、财务三个程序。
“按照理想的状态,10个工作日是可以完成这几个程序的,但是由于目前保险公司的业务量大,消费者需要等待更长的时间;若是遇到保险公司‘忘案’,那么半年甚至更久都有可能。”徐先生表示。
上海保险同业公会财产科张菊珍表示,导致车险理赔不能在10日内完成的另一个原因是:消费者准备的单证不齐全。“很多车主委托社会车辆维修厂来处理理赔,而这些维修厂往往无法提供齐全的证件,只要有某一单证缺失,那理赔就无法按时完成。”
然而,像钟先生这样单证齐全的情况,遭遇保险公司的“赖账”或是“忘账”,消费者该如何保护自身权益?《承诺》就没有任何制约力吗?“车主也可以‘无赖’些,之前有个客户遭遇到了‘忘案’,一天3个投诉电话,连续投诉3天以后,该客户的理赔金终于到账。”徐先生如此表示。
对于《承诺》的制约力,张菊珍表示,车主带齐单证后,可以到上海保险同业公会投诉,经过保险公司对各项信息核实后,保险同业公会将出具书面意见。“发现是由于保险公司一方原因导致理赔金拖欠的情况,我们将会上报上海市保监局,最终由保监局处理。”
记者后记>>>“理赔不及时”是否该罚
对于整个行业现状以及理赔金最终的处理方式,不得不让人去思考,上海保险同业公会的“核实”与“上报”所需要的时间,是否还是需要3个月?事实上,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发现上海保监局就“理赔不及时”而处罚过某家保险公司。那么,这个原本相当有价值的《承诺》,也就成了一纸空文。消费者没有及时交纳保费,是被保险公司指控为单证不齐全,不能及时理赔的一大因素,换位思考,保险公司拖欠消费者赔偿金,是否也成为消费者不愿及时交纳保费的一大前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