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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地震灾区受损车辆理赔成盲点

时间:2008-06-06 14:43来源:中国汽车报 作者:王璞
    当我们依旧沉浸在四川汶川大地震的悲痛中时,灾后重建工作已经刻不容缓地提上了日程。

  ■  大批经销商、车主受灾

  5月28日,成都建国汽车有限公司公关部的倪先生十分忙碌,他在电话那头急促地说:“公司在都江堰和绵阳的汽车销售店都受到地震影响, 10多辆商品车损毁,其中有些车已经报废,如果按照车价计算,整个受损车辆价值人民币50万~60万元。”与成都建国一样,受地震影响的汽车销售店还有很多。

  对汽车保有量达到百万的成都而言,很多私家车也不同程度受损,有的甚至报废。

  灾后重建工作已经开展,这让我们不得不关心受灾的经销商和私家车车主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理赔。

  ■  灾后理赔问题成焦点

  记者从成都建国汽车有限公司了解到,由于该公司受损的商品车以及店面均没有投保相关保险,保险公司并未在灾后介入理赔等相关程序。“经销商手里的商品车一般都没有上保险,即便是上了保险,保险公司也不会理赔,因为地震属于保险公司的免赔条款中的‘不可抗力因素’。”倪先生说。

  记者查阅了目前国内多家保险公司的相关赔偿条款,对于私家车因地震损毁一般情况下属于不予理赔范围。

  平安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五条规定:“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或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二)地震……”

  华泰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三条规定:“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二)地震、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人保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太平洋保险公司机动车辆综合险条款第三条规定:“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玻璃单独破碎、人为刮损;(二)除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雹灾以外的其他自然灾害……”

  在众多保险公司的理赔条款中,地震都可以免除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都没有独立的地震险,但如果在购买家财险时,选择附加地震险,保险公司可根据投保的金额、房屋重置价、市场价等参考数据进行赔付,但目前还没有为已上牌的私家车提供地震保险。

  地震发生后,众多汽车企业纷纷捐款捐物支援灾区,那他们是否会为自己旗下在地震中受损的经销商提供补贴呢?记者询问了受灾地区的经销商,他们表示,对于此次地震给经销商带来的损失,不少厂家都有相应的补贴政策,但这些补贴与经销商的实际损失相比,还是较小的一部分。

  ■  应急预案不能惠及车主

  虽然按照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因地震损毁的私家车并不能得到相应的理赔,但是,对于人身意外保险根据具体情况是可以进行理赔的。据了解,在此次地震发生后,中国保监会就启动了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级响应程序,迅速协调各保险公司开展对灾区的理赔救援服务。为了实现对受灾投保人的快速赔付,各保险公司建立了绿色理赔通道,投保人只要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就能得到相关的赔付。

  5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也下发了通知,决定对受到地震灾害影响的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重灾省市实施恢复金融服务的特殊政策。此项特殊政策包括,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做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从5月20日起,经央行同意,受灾严重的成都、绵阳等6市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暂不上调。

  和银行业相比,保险业这个高利润行业对灾区车主的支持稍显微薄,虽然地震属于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但全国每年每辆车所缴纳的保险费用之多,不足以让保险公司多承担些企业社会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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