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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委公告公布444个不达标车型将停产

时间:2008-03-11 14:57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作者:侯娟 汤慧梅
    信报讯 (记者 侯娟 汤慧梅) 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年第40号公告公布了根据《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第一阶段限值要求,审查核准的第二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其中,符合《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的有95家生产企业的2374个车型;不符合标准的有444个车型,涉及55家生产企业。国家发改委同时宣布:不符合标准的车型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将停止生产。

  据了解,这次公布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囊括了发改委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所有的乘用车整车产品。而在此次公布的不合格产品中,有一些是已经停产但未从《产品公告》中撤销的车型,也有一些是仍在生产的车型。国家发改委在第40号公告中明确要求,不符合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车型,“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再生产”。

  国家发改委已明确,对新定型车型和《产品公告》内在产车型燃料消耗量进行公示,已成为一项常规性工作。《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第一阶段限值的实施,只是提高燃料经济性的一个步骤,而整体计划正在分步推进中。从2008年1月1日起,乘用车新定型车型的燃料消耗量将执行第二阶段限值标准,乘用车在产车型则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第二阶段限值标准。第二阶段燃料消耗量限值将比目前平均再降低10%。

  有专家指出,汽车燃料消耗量的公示有利于促进企业进一步淘汰落后产品,采用先进技术,提供更节能的产品。同时,有助于引导消费者更多地采用节能产品,自觉参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现在,不同渠道提供的油耗值往往按不同的标准测得,夸大产品节能效果的情况较为普遍。燃料消耗量公示制度,是国家指定检测机构按统一标准检测的结果,便于消费者掌握真实可靠的油耗信息。

  据了解,2006年10月,国家发改委公布了首批新定型乘用车产品的燃料消耗量,其中涉及34个企业的409个车型,均为达标产品。此次公布油耗的车型中,不达标产品超过了10%,包括轿车、多功能车、微型客车、轻型客车等车型。其中,中国第一汽车集团、上海通用、北汽福田、北京现代、长城汽车、上海大众、一汽海马等知名企业的数款车型都在不达标名单中。

  【相关链接】

  燃料消耗量不达标产品(部分)

  中国一汽CA7460轿车 CA7460L1轿车 CA7460L2轿车

  东风汽车EQ6481商务车 EQ6490H29D商务车

  上海大众SVW7160FHi桑塔纳轿车

  SVW7182CFi、SVW7182GFi桑塔纳2000轿车

  上海通用别克牌SGM7303GL轿车 别克牌SGM7303GS轿车

  北汽福田BJ6440WBD1旅行车 BJ6440WBD2旅行车

  北京现代BH7270A 轿车

  长城汽车CC6450BY越野型多功能旅行车

  CC6460BY越野型多功能旅行车

  天津夏利TJ7111AUL 轿车 TJ7111AU 轿车 TJ7111AL 轿车

  一汽海马HMC7130 轿车 HMC7150 轿车 HMC7161E 轿车

   奇瑞汽车SQR7160E 轿车 SQR7160ET 轿车

  SQR7160TL 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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