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3日电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今天表示,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执行期间,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资金至少在75亿元以上。其中,已预拨补贴资金35亿元,占到预算安排资金的一半。
曾晓安表示,2009年中央财政通过追加预算安排汽车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70亿元,其中汽车以旧换新50亿元、家电以旧换新20亿元。地方政府如果调整黄标车补贴标准,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安排。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地方承担20%部分,共 5亿元。也就是说,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执行期间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资金至少在75亿元以上。如果把地方提高黄标车补贴标准算进来,资金规模会更大。
曾晓安称,中央财政安排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按规定的补贴标准对地方实行包干,已根据各地黄标车保有量等因素预拨了20亿元。中央财政安排的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已根据地方废旧家电存量、拆解能力等因素预拨了15亿元。两项合计,中央财政已预拨汽车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35亿元,占到预算安排资金的一半。
关于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如何清算,曾晓安指出,按照现行办法规定,由中央财政先预拨,如地方实际支出超出预算,由地方先垫付,中央财政据实清算。(据中国政府网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