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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类投诉处理难 提醒:额外要求要在合同中注明

时间:2009-07-02 09:02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龙乐乐)昨日,记者从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获悉,今年上半年的投诉热点仍然集中在家电类及百货类产品,而汽车类产品则成为新的投诉难点。

  针对汽车产品不纳入“三包”范围的现实,佛山市消委会表示,消费者们在购车时要特别注意合同中关于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的条款,如果有额外要求,一定要在合同上以书面形式注明。

  筹建“消费维权志愿者”团队

  该负责人透露,目前消委会正在筹备建立“消费维权志愿者”团队,为消费者提供更为全面的咨询和服务。“上半年已经成立了一个‘消费维权律师团’,主要是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该负责人称。

  而在下半年,在该团队中还将加入“珠宝鉴定”、“房屋鉴定”等目前消费者纠纷比较集中的行业的专业人士。

  至于收费方面,该负责人表示具体的细则还在制定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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